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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工业园区定向安置房项目(Ga12地块二期)答疑补遗文件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秀山工(略)定向安置房项目(Ga12地块二期)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秀山工(略)定向安置房项目(Ga12地块二期)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就一个房建项目设置2个业主专家,目的是为了达到某些团伙的利益输送,顺利地高价中标。Ga12地块一期就是这样操作成功的,这些利益团伙在招标过程中,通过业主单位:(略)
答:依据《(略)招标投标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三十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略)

质疑二:就一个房建项目设置2个业主专家,目的是为了达到某些团伙的利益输送,顺利地高价中标。Ga12地块一期就是这样操作成功的,这些利益团伙在招标过程中,通过业主单位:(略)
答:依据《(略)招标投标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三十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略)

质疑三:就一个房建项目设置2个业主专家,目的是为了达到某些团伙的利益输送,顺利地高价中标。Ga12地块一期就是这样操作成功的,这些利益团伙在招标过程中,通过业主单位:(略)
答:依据《(略)招标投标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三十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略)

质疑四:1、招标文件项目概况中项目业态为住宅,但是工程量清单及软件QTF中3#楼~4#楼,8#楼~11#楼、地下室中组织措施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取费均按公共建筑取费,是否调整为住宅取费。2、招标文件中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绿化,但工程量清单中园林绿化工程无清单项,是否漏项,或本建设项目无园林绿化工程,请明确。3、招标文件中项目概况描述本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7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1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6000平方米。但实际根据图纸核算,本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8572.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6765.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807.06平方米,与招标文件描述差距较大,请复核明确。4、图纸中无地勘图纸,请提供地勘报告。
答: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通过(略)财政局评审,取费不作调整。
2.本次招标不含园林绿化工程。
3.以发布的图纸资料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发布的图纸资料中已有关于场地地质情况的说明,无需额外提供地勘报告。

质疑五:一个普通的安置房项目,居然在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设置苛刻的条件,(略)明显故意提高技术条件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招标人:(略)
答:详见补遗。

质疑六: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要求提供智能机器人,此条件设置有失公平性,太苛刻,建议取消掉
答:详见补遗。

质疑七:我司成立于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答: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质疑八:又是中铁中标?操作的好哦
答:本项目面向全国招标,不存在为某一单位:(略)

质疑九: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建筑工程施工中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对促进建筑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为积极响(略)文的要求,本工程拟采用智能建造技术。1、投标人提供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方案,方案需对建筑机器人适用性进行分析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机器人应用选型、建筑机器人应用优劣势分析、建筑机器人应用前置条件、建筑机器人应用注意事项等。2、上述方案中,投标人所应用的建筑机器人应不少于三款且应涉及主体结构、、二次结构、装修施工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招标人:(略)
答:详见补遗。

质疑十: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车库、配套用房、(略)及绿化,为什么技术标准和要求却要建筑机器人方面的应用方案,拔高或脱离实际项目情况的技术应用方案脱离项目建设的基本!建议删除建筑机器人相关要求
答:详见补遗。

质疑十一:本项目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里需要对建筑机器人适用性进行分析说明,但本项目建筑内容不复杂,智能机器人在本项目并不适用,建议取消智能机器人相关要求
答:详见补遗。

质疑十二: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车库、配套用房、(略)及绿化等,不论是施工难度和工艺都是较为常规的项目,第七章为何单独要求方案中提供对建筑机器人适用性进行分析说明,是为了排斥潜在投标人吗,建议取消此条件要求。不要提供过多的干扰条件
答:详见补遗。

质疑十三:同样的安置房项目同一地块,二期要求提供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方案,方案需对建筑机器人适用性进行分析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机器人应用选型、建筑机器人应用优劣势分析、建筑机器人应用前置条件、建筑机器人应用注意事项等,难道智能化、新工艺要求骤然提升?建议取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方案!
答:详见补遗。

质疑十四: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要求方案中要求提供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方案,方案需对建筑机器人适用性进行分析说明,一个传统的现浇房建项目,连装配式都不采用的项目为何单独要求方案中提供机器人适用性分析,是为了控标强行要求的东西吧,不取消将投诉到底。
答:详见补遗。

质疑十五:第7章技术要求要求了智能机器人相关技术内容,与本项目建设内容几乎一样的一期项目为何没有设置该内容?是否存在为某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制?修个安置房已经到了必须采用机器人才能完成的地步了吗?
答:详见补遗。

质疑十六:本项目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何需要在方案中要求提供建筑机器人适用性进行分析说明,本项目近期才开标的一期施工内容和方式:(略)
答:详见补遗。

质疑十七:本项目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何需要在方案中要求提供建筑机器人适用性进行分析说明,本项目近期才开标的一期施工内容和方式:(略)
答:详见补遗。

质疑十八: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答: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中对应条款的内容进行填写,也可以直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质疑十九:请问招标人:(略)
答: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中对应条款的内容进行填写,也可以直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质疑二十:投标人所应用的建筑机器人应不少于三款且应涉及主体结构、二次结构、装修施工阶段。请招标人:(略)
答:详见补遗。

质疑二十一:成果光盘现场递交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递交?
答:不需要。

质疑二十二:“BIM、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电子光盘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略)
答: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做强制性要求。

质疑二十三:请问不递交BIM、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电子光盘,会不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二十四:厂房或仓库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详见补遗。

质疑二十五: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递交?
答:不需要。

质疑二十六: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略)
答:不可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二十七: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递交?
答:不需要。

质疑二十八:(略)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若有不一致的情况,(略)为准。

质疑二十九:纸质保函原件现场递交时需要封装吗?
答:招标文件未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二、补遗部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3.2业绩规模要求”修改为:
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居住建筑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R工程造价:22000万元及以上
R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10000平方米及以上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删除:“10.13其他满足“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删除:“A-30满足“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删除:“建筑工程施工中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对促进建筑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为积极响(略)文的要求,本工程拟采用智能建造技术。1、投标人提供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方案,方案需对建筑机器人适用性进行分析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机器人应用选型、建筑机器人应用优劣势分析、建筑机器人应用前置条件、建筑机器人应用注意事项等。2、上述方案中,投标人所应用的建筑机器人应不少于三款且应涉及主体结构、二次结构、装修施工阶段。”
5.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注: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04月25日

[(略)(略)1].CQCF工程量清单.pdf[(略)(略)1].CQCF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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