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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滨河路滨江新村东区18栋104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标的名称:(略)
(略)滨江新(略)18栋8套房产
转让方名称:(略)
(略)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转让底价
详见明细表.pdf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黄经理:(略)
一、资产情况
(略)
标的资产名称:(略)
(略)
建筑面积(㎡)
权利性质
用途
使用期限
挂牌价格(元)
保证金(元)
1
(略)滨江新(略)18栋101
粤(2023)(略)
90.02
商品房
住宅
1984年6月30日至2054年6月29日
4,415,481.00
1,150,000.00
2
(略)滨江新(略)18栋104
粤(2023)(略)
90.02
商品房
住宅
1984年6月30日至2054年6月29日
4,415,481.00
1,150,000.00
3
(略)滨江新(略)18栋202
粤(2023)(略)
77.53
商品房
住宅
1984年6月30日至2054年6月29日
3,837,735.00
1,150,000.00
4
(略)滨江新(略)18栋203
粤(2023)(略)
77.53
商品房
住宅
1984年6月30日至2054年6月29日
3,837,735.00
1,150,000.00
5
(略)滨江新(略)18栋302
粤(2023)(略)
77.53
商品房
住宅
1984年6月30日至2054年6月29日
3,879,601.20
1,150,000.00
6
(略)滨江新(略)18栋303
粤(2023)(略)
77.53
商品房
住宅
1984年6月30日至2054年6月29日
3,879,601.20
1,150,000.00
7
(略)滨江新(略)18栋402
粤(2023)(略)
77.53
商品房
住宅
1984年6月30日至2054年6月29日
3,879,601.20
1,150,000.00
8
(略)滨江新(略)18栋403
粤(2023)(略)
77.53
商品房
住宅
1984年6月30日至2054年6月29日
3,879,601.20
1,150,000.00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略)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略)
(略)处置房产资产的批复》
批准单位:(略)
(略)
价款支付方式:(略)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
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完成以下事项:在信息公告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于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现场看房确认书》(未现场看房的应提交《风险承诺函》)及其附件材料工作流程),在公告规定时间交纳保证金。如未办理受让申请手续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现场看房确认书》(或:《风险承诺函》)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2.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其名下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2.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其名下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深圳分行
(略)(略)(略)
3.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4.本次转让标的8套房产按现状单项转让,不允许联合受让,保证金为人民币115万元/每套。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标的的外观、户型、面积、格局、质量、使用状况及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现状或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略)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房产、解除《资产交易合同.pdf》等);
(2)本方已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和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如因不符合转让标的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方承担全部责任;
(3)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公示文本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深圳联交所指定账户;
(4)本方同意深圳联交所在收到转让价款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方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届时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本方各自按规定缴纳,办理权属变更的手续费以及其他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本方承担;
(6)同意转让标的涉及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在转让标的交割(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之前产生的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交割之后产生的由本方承担;
(7)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转让标的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交付后转让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本方承担;
(8)如因本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毕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则已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还,且本方应按照成交金额的30%赔偿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另行处置。
受让方
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设置资格条件
踏勘安排
信息披露起始日起算第17-18个工作日9:00-12:30;13:30-17;00,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并在看样后签署《现场看房确认书》,联系人:(略)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标的房产的外观、户型、面积、格局、质量、使用状况及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房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现状或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深圳联交所、(略)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房产、解除《资产交易合同》等)。
2.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按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交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3.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略)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5)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
(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7)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4.本次交易标的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面积、格局、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面积、格局、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作调整。
5.(略)(略)办理。
6.其他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7.意向受让方应当是符合当地购房资格,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限购政策的规定。
保证金
交纳规则
保证金设定
115万元/套
交纳方式:(略)
银行转账
交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截止日21:3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5个周期。
四、交易方式:(略)
交易方式:(略)
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略)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略)
五、其他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黄经理:(略)
联系地址:(略)
(略)19层
(略)址/微信:(略)
(略);微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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