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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扬子江数字经济产业基地B区5号楼4层出租项目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Report编号:(略)FQB00012
(略)委托,就其出(略)4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述
1.1出租方:(略)
1.2标的名称:(略)
1.3挂牌起止日期:
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1日
1.4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交易方式:(略)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略)
2.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坐落位置:(略)4层
2.2有无房产证:有
2.3建筑面积(㎡):297.76(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建筑年代:2014
2.5出租用途:办公
2.6附属设施:水电齐全
2.7招租业态:办公
2.8其他说明:
(1)楼层:4层
(2)装修程度:简装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3.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租金价格(万元/年):10.87
3.2租期(月):12个月(无免租期)
3.3租金支付期限方式:(略)
3.4租赁押金(万元):0.91
4.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略)
(2)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发放中选通知书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3)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缴纳租赁押金。承租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押金的,出租方将视为承租方放弃中选资格,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4)本标的使用期间的房屋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5)对办公及附属设施进行装修的,须书面提前15日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方案(包括并不限于平面布置图、水电图、门头效果图等),经过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整体外装修效果(包括门头)须符合出租方整体效果及统一安排。承租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和房屋外观,不得擅自在本商铺范围内建设其他建筑物。
(6)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及出租方主管部门对租赁房产进行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7)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6.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7.出租方联系方式:(略)
联系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8.接受投诉的单位:(略)
联系单位:(略)
联系人:(略)
附件
房屋明细表(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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