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
(略)2024年至2025年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
(略):LXX-CG-TP-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成交金额:560000.00元
评审报价:5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郎溪
(略)2024年至2025年污水处理厂污泥
处置项目,采购内容为处置郎溪
(略)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能够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成交供应商需对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理等,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并接受采购人:
(略)
服务要求:须保证对郎溪
(略)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理等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污泥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散落、丢弃,并符合交通、环保、城管等部门要求;须按污泥特性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并接受采购人:
(略)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执行安徽省及国家相关废物处理标准,规范处理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五、评审专家名单:岑香(组长)、张友琴、姚陈雨(采购人:
(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1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
(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
(略)
1.2采购人:
(略)
1.3被质疑人名称:
(略)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十、附件:
1、郎溪
(略)2024年至2025年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2、
(略)《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
(略)《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4年4月25日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18分0秒
(略)提交
提交人:
(略)
提交时间:
(略):48:11
(略)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略):35:1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附件: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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