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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佗镇小奈村农产品初加工车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亳州 发布日期:2024-04-25
所属地区:安徽 - 亳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略)
BZQC2024CG025号
二、项目名称:(略)
华佗镇小奈村农产品初加工车间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壹佰陆拾叁万柒仟陆佰伍拾陆元贰角贰分(¥(略).2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略)
施工范围:华佗镇小奈村农产品初加工车间项目位于(略),总投资约280万元,包括新建约2128.94平方米的农产品初加工车间等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略):皖(略)4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义、陆亮亮、黄涛(采购人:(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收取费用11570.8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略)
1.采购方式:(略)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9日
3.开标日期:2024年4月23日
4.资格能力条件:详见附件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董志强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略)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5月9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略)
(2)质疑项目的名称:(略)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略)(略)财政局(略)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通知书:
(略)(略)下载领取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详细评分汇总表、磋商报价情况、资质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决投标情况、采购人:(略)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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