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农村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所属地区:四川 - 泸州 发布日期:2024-04-25
所属地区:四川 - 泸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略):N(略)00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以及补充招标文件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略)
1.所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平均价为基准价,得30分;其余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低于基准价1%扣1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1分,不足1%的按1%计算。扣完为止。
2.第六章项目清单中,带“★”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
3.取消相关资质证书要求。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0年至今近三年投标人每具有一个类似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更改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每具有一个类似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5.综合评分自责中,取消综合实力评分一栏,将安装、调试和项目管理方案一栏分值占比调至36%,总分36分;将售后服务一栏分值占比调至9%,总分9分。
6.更改后综合评分明细如下:
(略)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投标报价
30%
30分
所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平均价为基准价,得30分;其余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低于基准价1%扣1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1分,不足1%的按1%计算。扣完为止。
共同评审因素
2
技术参数及要求15%
15分
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得15分。产品的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带“★”的技术参数及要求的,每有一项扣3分;产品的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非“★”的技术参数及要求的,每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参数中要求的证明材料视为负偏离,做扣分处理。
“★”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的,提供检测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
技术类评审因素
3
安装、调试和项目管理方案36%
36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组织设计及实施方案进行打分,方案中①关键施工技术;②施工组织设计及实施方案;③项目实施的重点;④难点分析和重点难点解决方案等4项内容完整、且符合实际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缺陷为分析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存在无关的内容或分析内容有缺失或不满足要求)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证措施及安全应急预案进行打分,方案中①安全保障体系;②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等2项内容完整、且符合实际的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缺陷为分析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存在无关的内容或分析内容有缺失或不满足要求)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进行打分,方案中拟使用的①设备材料质量管理措施;②设备质量检测措施;③质量问题处理预案;④质量管理制度等4项内容完整、且符合实际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缺陷为分析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存在无关的内容或分析内容有缺失或不满足要求)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期保证措施方案进行打分,方案中①工期进度控制安排;②拟使用的工期保证措施等2项内容完整、且符合实际的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缺陷为分析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存在无关的内容或分析内容有缺失或不满足要求)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注:“不合理”是指方案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凭空捏造、套用其他无关内容、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内容不完整、实用性差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等情况。
共同评审因素
4
售后服务
9%
9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方案中:①完工后的问题处理方案②售后跟踪保障服务措施③售后服务响应及到场时间等3项内容完整、且符合实际的得9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缺陷为分析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存在无关的内容或分析内容有缺失或不满足要求)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共同评审因素
5
企业业绩
10%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每具有一个类似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加盖鲜章。
共同评审因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4月25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