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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珠区昌岗中路74号首层101房自编11号(昌岗中路74号105铺)物业出租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4-25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地址:(略)
挂牌价格:7964.00元/月/总面积
面积:76.57㎡
发布时间:(略)
租赁期限:5年
出租用途:商业
保证金金额(元):15928.00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
本项目采取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意向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略)
价格说明:首年每月租金人民币/元,并从第2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略)(略)
出租类型:房产
出租方名称:(略)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空置(略)域:(略)特色:一线街铺,繁华商圈,交通便利
免租期限:一个月免租期联系人:(略)
出租条件1、(略)络多次竞价方式:(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出租标的物产权人为(略)橡胶集体联社,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得产权人的授权。2、证载用途:商业,承租方经营所需要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税务、消防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及风险后果,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3、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导致承租方不能正常经营时,出租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有权在物业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但所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若承租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后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在租赁期内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所交的租赁押金不予退回,租金计算至承租方实际向出租方交回物业之日止;承租方未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的,除租赁押金不予退还外,另应向出租方支付当期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4、中标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履约押金,押金按租赁期内租金最高额的3个月收取。5、出租方按现状出租交付物业。合同签订、租金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前应充分(略)场风险,谨慎摘牌和报价。6、自竞价成交确认之日起,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因中标方自身原因15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的,均视为中标方违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7、投标保证金为挂牌价格的两倍,签订租赁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无息转为等额履约押金。投标保证金额度超出履约押金额度的部分用于冲抵租金,额度不足的,应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补齐。如投标人未能中标,投标保证金将在15个工作日内将足额无息退还。8、出租标的如经(略)或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搬迁、拆除、改造或处置,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并自行承担损失。9、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出租方无需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装修装饰的补偿,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10、本次招租价格不包含物业管理费,(略)向承租户收取。
房产图片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地图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附件材料合同模板查看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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