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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附县城东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零材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4-04-25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略)无不良行为记录,(略)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资质条件:材料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供货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略)
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略)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略)”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2获取:(略)
3获取:(略)
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略)
5开标时间:以“(略)”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6招标过程中产生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略)
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略)
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略)
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招标人:(略)
人民币:¥(略)(大写:贰仟元整)
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略)(略)支行
(略)(略)(略)
联系人:(略)
3招标人:(略)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5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5.3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略)
5.4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略)
联系方式:(略)
1招标人:(略)
2项目地址:(略)
3联系人:(略)
石佳琳(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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