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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补充耕地+淯河流域生态修复+乡村振兴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代码:2302-410324-04-01-408462)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洛阳 发布日期:2024-04-24
所属地区:河南 - 洛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补充耕地+淯河流域生态修复+乡村振兴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代码:(略)-(略)),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略),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略):栾川工施招标(2024)0113号;
3、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社会资金,100%;
4、项目概况:
(略)补充耕地+淯河流域生态修复+乡村振兴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该项目总投资约9589.4万元,总建设规模419.4137公顷,淯河流域生态(略)包括24个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图斑,修复治理面积约21.685公顷,项目主要包括地形测绘、土地重构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建筑物拆除工程、土地复耕工程、土地绿化工程、治理边坡工程、道路工程、截排水沟工程、浆砌石挡墙工程、标志碑、养护工程、监测和管护工程、管护工程等措施。其中:(略)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规模93.5412公顷(1403.12亩),可产生新增耕地指标67.8536公顷(1017.804亩);(略)第一批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规模21.6753公顷(合325.13亩),新增耕地指标15.1727公顷(合227.59亩)。
5、项目建设地点:(略)
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略)
7、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论证和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入库率要求:保证复垦后土地入库率不得低于80%,入库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8、工期:勘察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0、最高投标限价:
EPC项目总价:(略)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计价的EPC项目总价为基数*100%。(注:EPC项目总价由建筑安装工程费、勘察费、设计费等组成)
11、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略)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略)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略)
3.4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须(略)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略)
勘查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略)
3.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略)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略)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应满足第3.1、3.5条规定;
(3)联合体各成员须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中标后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应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5)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略)
(6)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牵头人)名义报名;
(7)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1、(略)上获取:(略)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24:00,(略)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略)
3、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略)开标一室(栾川)。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使用CA(略)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略)”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略)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http://(略)),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略)首页-办事指南-(略)-操作手册-《(略)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略)内向招标人:(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略)》和《(略)网》上发布。
2、投标人(略)站获取:(略)
八、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管部门:(略)自然资源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
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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