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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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听证代表: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略)自然资源局定于2024年4月24日举行
(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3:20
二、听证会地点:
(略)
三、听证须知:
1、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本人不能出席的,作为自动弃权处理。
2、听证代表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会。
3、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时间和听证会纪律,服从会议安排,保持会场安静,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
4、听证会参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听证事项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做出客观陈述。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6、审阅、核对听证笔录并签名。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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