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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被服供应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4-23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我单位:(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概况:
(略):2024-JJ01-W1018
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略)上公示,供应商可以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本公告为需求公示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负责为采购单位:(略)
(二)本项目(共2包)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略)
3.单位:(略)
4.(略)(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略)(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特定资格要求:无
提示:参与相关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略)(网址:http://(略))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
三、技术参数、要求:
技术要求见附件5,经济要求见附件6,采购需求明细表见附件7
四、公示时间:2024年04月24日-2024年04月29日
五、反馈渠道
参与本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反馈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略)
3.单位:(略)
4.(略)(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略)(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需求公示意见反馈。
此次需求公示流程:
(一)反馈方式:(略)
(二)供应商反馈意见建议时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在参与需求公示单位:(略)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外资控股企业声明(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
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
6.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
8.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函(见附件3)、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注意:上述资料PDF版按照顺序排列并统一编制页码。第8项还需要提供可编辑word版本。注明“采购包1”“采购包2”“反馈提意见
(三)反馈时间: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供反馈意见资料,逾期提供,我站将不予受理。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重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对广大供应商的积极参与深表感谢!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包1:样品数量:28件;样品要求:采购单位:(略)
采购包2:样品数量:14;样品要求:采购单位:(略)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办公电话:(略)
移动电话:(略)
传真:/
地址:(略)
监督联系方式:(略)
项目监督人:席瑞国
办公电话:(略)
移动电话:(略)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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