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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通市城市绿地开放共享区域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日期:2024-04-23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县(市、区)建设局、(略)市政和绿化管理局,市各相关单位:(略)
为进一步规(略)城市绿地开放(略)域管理,我局编制了《(略)城市绿地开放(略)域管理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管理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略)建设局
2024年4月12日
(略)城市绿地开放(略)域管理指引(试行)
为进一步规(略)城市绿地开放(略)域管理,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管理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向公众开放(略)绿地中草坪、林下空间、空闲地等开放(略)域。
二、总体原则
以“应开尽开、分批推进”为原则,积极拓展开放共享绿地类型,遵循“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安全有序”的原则,加(略)绿地开放(略)域管理。
三、管理职责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略)绿地开放(略)域的监督指导。绿地管理机构是开放共享绿地的管理责任主体,负(略)绿地开放(略)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细则制定、明确告示、宣传引导、秩序卫生、安全保障、绿化养护等。卫生保洁等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绿地管理机构需主动与环卫等责任部门联系,确保景观效果和使用体验。
四、选址要求
开放(略)域应处于地形相对平整,服务设施、应急保障相对完善和便(略)域,避开存在自然灾害风险以及生态(略)域,避开易干扰野生动物繁衍和(略)域。其中:
绿地内的历史保护建筑、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重要(略)域周边,以及游客(略)域及游乐设施、高压线、机电站等可能涉及安全(略)域不应设置(略)。面积较小、空间局促的不宜设置(略)。如开放(略)域用途调整应提前做好公示。
五、管理要求
(一)健全开放(略)域管理制度。设置告示牌,明确管理细则、开放时间、可开展活动类型、咨询投诉渠道等相关内容,并及时做好动态信息调整与公布。
(二)加强绿地日常养护。建立轮换养护管理制度,避免植被被过度踩踏影响正常生长。根据绿地及周边环境情况,科学合理划定(略)(略)域,(略)不超过开阔草坪面积的一半,合理安排开放时间和频次,合理控制帐篷数量,根据植物生长周期和特性,及时动态调整并提前做好公示。
(三)加强秩序卫生管理。合理安排保洁、保安人员,及时、妥善处理遗留垃圾,做好绿地停车管理。遇有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破坏绿化、擅自使用公共广播设备、迷信活动等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妨碍公共秩序、干扰他人游玩和休息的危险行为,应当及时制止。
(四)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妥善处置。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应根据绿地承载量,加强引导并合理限流。如遇灾害天气应及时关闭开放(略)域,做好公告。开放(略)域周边应尽量配备安全监控摄像头、消防设备等,制定突发事件(火灾、治安、突发疾病等)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五)完善配套设施。结合实际和功能需求,增补垃圾桶、休闲座椅、亮化、公厕等设施。有条件的可配备自动售卖机、直饮水等便民服务设施,注重新增设施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
(六)加强宣传引导。公众在开放(略)域开展的活动应与绿地环境、功能相协调,遵守有关规定和公序良俗,倡导安全文明游园。遵从工作人员、志愿者的管理,不在规定时间外及(略)域外开展活动,不从事兜售商品、散发广告等未经批准的活动,严格执行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使用明火。
六、其他事项
(一)鼓励具备条件(略)绿地根据实际,丰富和拓展活动内容,利用开放草坪举办文化、科普等公益性宣传教育活动。建立特色活动预约制度,体育赛事等特色活动需提前预约,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鼓励与志愿服务组织合作,让公众参与(略)绿地共建、共护、共享中,协助做好开放(略)域的组织管理。
附件文明游园倡议书
(附件)附件:文明游园倡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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