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智慧医疗提升工程咨询设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
(略):JZ-CG-XS24081
二、项目名称:
(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成交金额:柒万陆仟元整(小写:7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服务范围:(1)编制项目实施可行性研究报告;(2)编制设计方案,内容主要包含:建设现状、项目需求分析(业务流程、系统需求分析)、系统技术方案(系统总体框架、网络拓扑结构、
(略)线、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安全说明、标准规范说明、软硬件配置说明)、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进度、总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考核指标及效益分析等内容。设计方案需符合主管部门评审标准并通过审批。(3)协助建设单位:
(略)
服务要求:供应商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略)相关规定、信息化实际情况,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咨询设计服务,确保咨询设计成果通过相关主管单位:
(略)
服务时间:设计周期30日历天,项目建设期跟踪服务期限2年。
服务标准:(1)完整性:咨询成果必须是完整的,并具备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咨询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安徽省和
(略)、
(略)相关规定和标准。(2)系统性:
(略)的,需要考虑新建和已建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需要考虑哪些数据可实现共享的。(3)前瞻性:咨询成果必须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能达到国内领先的要求。
(4)实用性:咨询成果必须是实用的,符合实际工作需要。(5)全局性:咨询成果必须从全局出发,使各项建设内容达到合理、可靠、安全、经济的目的。(6)保密性:咨询成果必须按照要求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五、评审专家名单:段剑伟、孙承康、张涛、郑武、袁跃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100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2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
(略)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
(略)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
(略)
(2)采购人:
(略)
(3)被质疑人名称:
(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公示地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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