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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大兴安岭边境管理支队呼玛县边境管理大队主副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大兴安岭 发布日期:2024-04-22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大兴安岭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大兴(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ZZ40943HW(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出入境边防检查(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ZZ40943HW(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20万元。
采购需求:满足呼玛大队不少于120人(含借调、轮训人员),每周7天每日三餐的就餐需求,供应商具有粮油类、水果蔬菜类、蛋类、奶类等副食食品、肉类食品经营许可资格,且从业三年以上,口碑信誉良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1年,到期后如双方按合同履约无其他异议可续签一年,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供货地点:(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及加盖公章(开标时需携带各类证件原件以备查验)。以上所有证件必须通过年检并在有效期内,所有证件不得采取挂靠等其它方式:(略)
(3)投标人配送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并需提供有效健康证;
(4)投标人必须具备自有厢货车,不得雇用货拉拉等其它租赁车辆;
(5)投标人应自有或租有仓储物流场所;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且不足采购限额标准的服务。为此参照政府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略)(略).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采购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九、采购人:(略)
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注:采购项目公告之日起至磋商(文件开启)时间止,询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1年,到期后如双方按合同履约无其他异议可续签一年,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且不足采购限额标准的服务。为此参照政府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及加盖公章(开标时需携带各类证件原件以备查验)。以上所有证件必须通过年检并在有效期内,所有证件不得采取挂靠等其它方式:(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略)(略).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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