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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2-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4-22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略)客运(略))要求,(略)客运(略)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略)实际,(略)政府同意,制定以下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
一、(略)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
(一)根据省厅复核结果,我县2022(略)客运费改税补贴总额159.76万元,按照补贴标准进行分配,其中:(略)在营月数2340,补贴金额(略)(略)在营月数14041,补贴金额(略)元,(略)在营月数4920,补贴金额(略)。(详见附件1)
(二)根据省厅复核结果,我县2023(略)客运费改税补贴总额171.34万元,按照补贴标准进行分配,其中:(略)在营月数2340,补贴金额193120.2元,(略)在营月数13604,补贴金额(略).32元,(略)在营月数4816,补贴金额397464.48元。(详见附件1)
二、(略)客运奖励补贴资金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略)客运(略))第三章资金使用范围及分配方式:(略)
(一)(略)经营的偏(略)4(略)倾斜补贴每年每条7.5万元,2022年度合计30万元,2023年度合计30万元,4(略)分别为:长途汽车站—金沙镇—上演村、长途汽车站—雄江镇—安岭村、长途汽车站—桔林乡—伴岭村、长途汽车站—三溪乡—塔庄镇林洞村(详见附件3、4)。
(二)2022(略)客运发展补贴剩余资金263.06万元(293.06-30)现按照在营月数进行平均分配,其中:(略)在营月数2340,补贴金额288966.6元,(略)在营月数14041,补贴金额(略).6元,(略)在营月数4920,补贴金额607570.8元。(详见附件2)
(三)2023(略)客运发展补贴剩余资金257.31万元(287.31-30)现按照在营月数进行分配,其中:(略)在营月数2340,补贴金额290019.6元,(略)在营月数13604,补贴金额(略).36元,(略)在营月数4816,补贴金额596895.04元。(详见附件2)
(四)我县2022年度等级客运站发展(站点运营)的资金总额50万元,按照补贴标准进行分配:(略)50万元。2023年度资金总额、分配与2022年度相同。(详见附件2)
三、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出租车)
(一)根据省厅复核结果,我县2022年(略)交通发展奖励金补贴资金总额1.31万元,按照补贴标准进行分配:(略)在营月数62,补贴金额1.31万元。(详见附件1)
(二)根据省厅复核结果,我县2023年(略)交通发展奖励金补贴资金总额0.88万元,按照补贴标准进行分配:(略)在营月数42,补贴金额0.88万元。(详见附件1)
四、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
(一)根据省厅复核结果,我县2022年(略)新能源公交车补贴资金总额29.56万元,按照补贴标准进行分配:(略)得分17.1,补贴金额29.56万元。(详见附件2)
(二)根据省厅复核结果,我县2023年(略)新能源公交车补贴资金总额28.68万元,按照补贴标准进行分配:(略)得分17.1,补贴金额28.68万元。(详见附件2)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4月29日,如有疑议,(略),联系电话:(略)
附件一:资金分配汇总表(附件1-4)
附件二:(略)(略)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附件1-3)
附件三:(略)(略)客运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附件1-3)

(略)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2日
附件一:(略)(略)客运(略)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汇总表.xls附件二:(略)(略)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xls附件三:(略)(略)客运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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