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4〕18号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孚能科技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制造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孚能科技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制造工程)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一、孚能科技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制造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年产24GWh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和6GWh三元锂动力电池生产线,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动力站房、污水处理站、
(略)、
(略)、食堂等,主要设备包括制浆机、搅拌机、涂布机、辊压机、化成机、隧道炉、PACK测试柜、空压机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131776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58162万千瓦时、1.0MPa蒸汽消耗量不高于632500吨;项目单位:
(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4月19日
公开方式:
(略)
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
(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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