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啊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深圳森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年产量 1600 吨 PVA 系列水溶膜产品新建项目(二期)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深圳森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年产量 1600 吨 PVA 系列水溶膜产品新建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小湖村西外环与汶泗公路交汇处往南 1 公里路西 2#厂房
项目建设情况:
1、环评编制时间:2021年4月
2、环评批复时间:2021年12月
3、环评批复文号:临兰审服字〔2021〕189号
4、建设情况:深圳森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年产量 1600 吨 PVA 系列水溶膜产品新建项目(二期)利用间剩余场地进行建造,建设内容包括3条PVA 系列水溶膜生产线辅助环保工程等,主要进行PVA 系列水溶膜生产。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本项目挤出装置、流延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喷淋塔+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冷却循环系统用水全部蒸发散失、不外排;喷淋塔更换水做危废处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3、固废:废包装、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废矿物油、废矿物油通、废灯管、废活性炭、废喷淋水、废光触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生产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部、平面布局合理、采用减震、隔音、消声等措施。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03月27日
自即日起,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企业、个人须署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高经理
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小湖村西外环与汶泗公路交汇处往南 1 公里路西 2#厂房
公示日期:2024年03月27-2024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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