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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杭州市西湖区初级中学、小...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日期:2024-04-02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上半(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第一批次)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略)(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略)教育局组织,(略)具体实施。
2.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杭州(略)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略)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详见附件1)提出申请。
港澳台居民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
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5部门关于促进我省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16号)有关要求,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退役军人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6月上旬将开展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2024届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及其他本(专)科应届毕业生须在第二批次报名,认定工作通告将于5月25日左右(略)(略)站((略).cn/)公告公示栏发布。
3.本次认定申请分两个阶段。
(略)上申报阶段:
4月8日-4月19日,(略)(略).cn),(略)填写报名信息,请选(略)为受理机构。
(略)办,(略)报时须根据个人情况上传相应资料(仅PDF格式,详见附件3)。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及申请受理阶段:
4月8日-4月23日,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疑问,可至受理机构(与网上申报时选择的受理机构一致,下同)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电话(略)(略),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月26日、4月30日,体检,其中4月26日幼儿园、初中教资申请人体检,4月30日小学教资申请人体检(如有调整会在钉钉群事先通知)。(略)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个人体检时间以受理机构通知为准,请注意查看钉钉群或短信通知)。
根据《(略)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略)〔2024〕1号)精神,(略)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5月8日,受理机构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略)(略)站((略).cn/)发布受理公告。
予以受理的申请人须将一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略)报上传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学段+学科)于体检当天交受理机构工作人员。
4.如需更正认定机构、受理机构,截止日期为各受理机构体检前一个工作日。
5.(略)上申请后须加入钉钉群(详见附件1),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请申请人务必加入初小幼钉钉群:1群:(略)(满额再加2群)2群:(略)
6.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6月3日左右通(略)(略)站公告。证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材料统一邮寄送达(邮费由认定机构承担),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7.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对提交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8.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略)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咨询。
9.参加(略)
附件:1.(略)(略)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信息表.docx
2.体检注意事项及具体安排.docx
3.电子材料提交清单.docx
4.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5.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x
(略)西湖局教育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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