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
(略)房屋使用安全应急抢险相关工作,现征集该工作的服务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二、征集单位:
(略)
三、服务地点:
(略)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基础服务:按要求提供
(略)房屋使用安全应急抢险服务。
(二)应急演练及抢险技能训练:组织进行不少于2次的技能训练、不少于1次的应急抢险演练等。
(三)应急抢险知识培训: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房屋抢险知识培训与房屋抢险实操技能培训。
(四)应急备勤:汛期期间及其他预警情形,根据要求进行应急备勤。
(五)房屋突发应急处置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应急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六)服务期:从签订合同日期起计11个月。
(详见附件1)
五、申请人需具备条件
(一)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备服务工作所需的相关资质,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三)报名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违规问题,没有被纳入诚信体系中的失信名单。
(四)报名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内相关房屋应急抢险服务业绩。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2)。
六、费用标准:
本服务,实行总价包干,且总价不得超82万元,各申请人自行报价。
七、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参选单位:
(略)
(一)报名函(原件)(见附件3);
(二)服务方案;
(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后取回);
(四)近三年工作业绩汇总表(列表说明项目名称:
(略)
(五)服务收费报价(原件)。
全部资料须密封,一式一份,若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单位:
(略)
八、公告时间:5天(自然日),从2024年4月20日至4月24日止。
九、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4月25日上午9时至11时。
十、报名地点:
(略)
十一、本公告
(略)(略)(网址:
(略).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
(略)(略)发布。如本项目因故取消或调整,我局有权暂停乃至终止本征集,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如对本公告的“公平性竞争”有意见,可致电反馈(联系人:
(略)
专此公告。
附件:1.房屋使用安全应急抢险服务需求及费用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报名函
(略)(略)房屋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报名函.docx
附件2房屋使用安全应急抢险服务需求及费用一览表.xlsx
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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