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寿县202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服务澄清答疑

所属地区:安徽 - 淮南 发布日期:2024-04-19
所属地区:安徽 - 淮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寿县202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服务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GN2024-Z18-021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项目预算:(略)
最高限价:692元/样本,响应供应商所报综合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寿县202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服务(具体以第三章采购需求为准)
服务期限:9个月,成交供应商负责9次基础检测取样,每次基础检测每个水厂取两个样本。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须含证书附表且检测范围须涵盖“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1中的水质检测指标)。
4.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响应文件中须做出承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3.5其他要求:须交纳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费用。
三、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
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略)(略)(略)”媒介上发布;
2.用户注册及电子文件的获取:(略)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略)”(网址:(略),以下称“(略)”)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略)“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略)。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略)获取:(略)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略)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略)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略)
(6)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2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账号信息如下:①户名:(略);②账号:(略)(略);③开户行:(略)寿县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寿县202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服务澄清答疑打印导出PDF发布时间:(略)寿县202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服务澄清答疑
(略):GN2024-Z18-021)
各位潜在投标人:
(略):GN2024-Z18-021)发布答疑澄清如下:
提问回复:
提问1:采购文件31页,第四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的商务评分标准涉及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相关检验仪器设备。其中①(略);⑤低本底α、β放射性检测仪;⑦TOC总有机碳分析仪;⑧全自动固相萃取仪;⑨(略);⑩(略)仪器设备。在项目实施第三章采购需求41项检测指标中配置这些仪器并非必要与采购需求无关。
回复1:删除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商务评分标准”中“仪器设备(20分)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相关检验仪器设备:①(略)、②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③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⑤低本底α、β放射性检测仪、⑥流动注射分析仪、⑦TOC总有机碳分析仪、⑧全自动固相萃取仪、⑨(略)、⑩(略),每配备1类上述检测仪器的得2分,满分20分。注:设备须为供应商自有,响应文件中提供仪器图片和购置发票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每种仪器计1次分,同种仪器提供多台不重复计分。名称:(略)
提问2:本项目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为采购的评审因素,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第一将“三体系证书”作为评审因素,未明确认证范围,若认证范围不含服务范围,也能够加分,不合理;第二“三体系证书”申请条件对企业成立年限具有要求,企业需按相关标准要求建立相关体系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是非国务院和国家法律强制要求企业认证认可的,是企业自愿行为,变相限制了供应商的经营年限及增加了中小企业额外负担。该评分标准构成不合理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法律依据(一)《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采购人:(略)
回复2:三体系在检测领域属于较为常见的认证,不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此处仅作为打分项,此处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其他修改:
响应文件提交(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延长至2024年4月25日9:00,同时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及采购文件的获取:(略)
注:其他内容不变,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寿县水利局
(略)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列表附件(点击附件名称:(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