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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沈海线修复养护工程

所属地区:辽宁 - 鞍山 发布日期:2024-04-19
所属地区:辽宁 - 鞍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沈海线(高坨至古城子段)修复养护工程原文链接地址:(略)
(略)沈海线(高坨至古城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略)(以下简称“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位于省道沈海线鞍山(略)K105+200~K130+022,全长24.822公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略)面修复养护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详见下表:
(略)
起点
终点
(略)
1
高坨
单家窝棚
K105+200~K115+645
2
单家窝棚
顾家套子
K115+645~K122+965
3
顾家套子
古城子
K122+965~K130+022.457
2.3计划工期
各标段计划工期均为:153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5月3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10月31日,(略)面主体结构工程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9月15日,9月30日前整体进度达到90%以上),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1)或(2)或(3)项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略)养护工程从业单位:(略)
(2)独立投标人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略)面养护甲级资质”以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联合体一方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略)面养护甲级资质”,联合体另一方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
第1标段: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至少独立完成过1(略)面“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修或中修,不含预防性养护”工程((略)面工程量不少于0.72万平方米)施工,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第2标段: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至少独立完成过1(略)面“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修或中修,不含预防性养护”工程((略)面工程量不少于1.27万平方米)施工,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第3标段: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至少独立完成过1(略)面“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修或中修,不含预防性养护”工程((略)面工程量不少于1.22万平方米)施工,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注:(略)是指国道、省道、(略),不(略)道、乡道、(略)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略)
第1标段: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略)
第2~3标段: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略)
项目总工(1名):
第1~3标段: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单位:(略)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略)(略)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略)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略)
根据《(略)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略)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略)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略)(略)(略)(https://(略).cn)”(略)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份额不得低于成员方。联合体牵头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确认。联合体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如A和B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且A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则:“投标人(或联合体或联合体投标人)”是指AB构成的整体;“牵头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是指A;“成员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是指B;“联合体一方”是指A或B;“联合体各方”是指A和B。
3.3投标人最多允许参与3个标段的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略)
3.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略)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略)(略).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或“(略)”((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略)养护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不同标段在同一施工期内的任一主要人员互不重复。
3.7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4年4月2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略)(https://(略))”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略)”,及时获取:(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略)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略)(https://(略))”,(略)(略)
5.3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略)(略)技术性问题的,纸质交易不予开启。
5.4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5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略)
5.6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略)
5.7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8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略)》((略).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略).cn)、《(略)》((略).cn)、《(略)》((略))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略)
7.联系方式:(略)
监督部门:(略)交通运输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114008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址:https://(略).cn
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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