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环城南路以南锦绣路以东)出让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 台州 发布日期:2024-04-18
所属地区:浙江 - 台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国土交易
更新时间:2024/04/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仙土资告字〔2024〕8号

(略)人民政府批准,(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略)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略)
土地位置
出让
面积(m2)
主要土地使用条件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出让起始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G(略)
(略)以东
8785m2
2.0-4.0
≤50%
10%-20%
工业用地(M0)
25年
1432万元
287万元
备注
1、本宗地为新型产业用地MO出让,出让成交后,受让人需与(略)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签订《(略)以东地块投资建设履约协议》。
2、本宗地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须整体持有,不能分割销售不能分割转让不能分割抵押。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具体规划指标和土地使用要求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略)以东地块投资建设履约协议》和出让须知、出让合同样本等出让文件。
本次出让,由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略)
2.受让人要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开工建设,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宗地内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受让人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出让人提交《建设项目动工开发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现场照片、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
二、(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出让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能联合申请竞买。
(略)内具备本宗地土地开发资质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竞得土地的,须自《成交确认书》(略)进行开发建设。(略)中的出资比例须达到51%。(略)“竞买申请”(略)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略)注册登记手续后,(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略)中的出资比例必须符合出让公告的要求,并与“竞买申请”内的承诺一致。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略)还有土地出让金拖欠的竞买意向人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缴清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略)
四、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略)上拍卖出让活动。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略)——数字证书”,服务电话:(略);受理单位:(略)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六、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8日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8时至2024年5月9日16时
3、拍卖起始时间:2024年5月10日9时
4、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16时
七、(略)(https://(略))浏览或下载出让文件,(略)上竞买。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保留价)。
(二)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竞得人须提交与(略)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签订的《(略)以东地块投资建设履约协议》。
(三)竞得人须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部门缴清本次出让成交价款。出让成交价款构成:土地出让净收益、土地补偿安置费用、报批税费、土地出让前期开发费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前期工作由(略)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承办,地块具体情况请详询(略)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
(五)本次出让仅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矿产资源的,竞得人须另行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
(六)本公告如有变化,我局将按规定公布补充公告或作书面通知,届时以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如本次出让未能成交,我局将视(略)场运行情况和建设规划情况再次组织土地供应。
(七)本次拍卖出让,(略)记录到账时间为准,(略)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本公告中的币种为人民币。竞买申请人应在出让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出让文件指定的银行账户。竞买保证金不得代为缴纳。
(九)竞买申请人须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并应认真、详细阅读《(略)上交易规则》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出让合同样本、规划条件等出让文件,充分了解地块现状情况、地块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及地块的供地条件,完全理解出让文件内容,避免出让成交后不愿或拖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等情况的发生。申请人一经报名即认定对出让地块现状及供地条件无异议,对出让文件内容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略)
(一)(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联系电话:(略)
(二)(略)络技术咨询联系电话:(略)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8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