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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4-JWLNYY-W1004(01))(第1包)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4-18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4/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器材采购项目采购意向

一、项目概况
我单位:(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参数:详见附件1
预算金额:120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6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略)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采购意向公示期
2024年4月18日至5月18日。
四、供应商参与意愿及意见建议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略)
(二)材料递交方式:(略)
邮件主题:器材采购项目+公司名称:(略)
邮件内容:(略)名称:(略)
邮件附件:将相关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略)1至5的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略)
1、营业执照(未多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意见建议。
(三)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四)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略)
(五)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我单位:(略)
五、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监督人:刘先生
电话:(略)
地址:(略)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8日17:00时
附件:1.器材技术参数
2.经济要求
3.需求修改建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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