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室内空气治理项目变更(补遗)公告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15时00分,公开询价现场选聘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略)截图现场审核;
3.财务状况要求:近一年内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4.近两年内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单位:
(略)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单位:
(略)
9..没有被有关部门明文
(略)场禁入;
10.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提供的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各级国资监管部门通报;
11.人员要求:
(略)社保证明等文件现场审核;
12.售后服务机构证明:为响应2小时服务时间,供应商需提供攀
(略)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处)等营业执照证明文件现场审核。
13.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公开询价现场选聘开始时间及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以变更公告为准。
(略)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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