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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江新区桑济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 - 南昌 发布日期:2024-04-18
所属地区:江西 - 南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100%股权
(略):G32023SH(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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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已上链存证
存证日期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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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报名
转让底价:7,051.0050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标的所(略):江西省(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略)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略)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孙轶先联系电话:(略)
转让方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略)
注册地(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冯凌鹏
(略)(内资)
成立时间(略)
注册资本9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规模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略)MAC2T70B8R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略)股东名称:(略)
(略)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2营业收入0
利润总额-1.900000净利润-1.900000
资产总计3,634.370000负债总计0
所有者权益3,634.370000审计机构江西城聚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略)营业收入120.000000
利润总额15.325252净利润14.558989
资产总计3,733.446136负债总计9.387866
所有者权益3,724.058270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略)
核准(备案)(略)
核准备案日期(略)
评估基准日(略)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3,634.(略),834.450000
负债总计00
净资产3,634.(略),834.45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7,834.450000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决定
重要信息披露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未提供2022年度审计数据,本次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23年5月31日审计数据。2、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评估报告十一、特殊事项说明,详见公示附件
提示提醒等内容评估报告十一、特殊事项说明,详见公示附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略)
注册地(住所)江西省(略)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略)
(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首期价款(含保证金)为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总额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其余价款付款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115.301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交纳金额2,115.3015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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