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于公开拍卖锦兴(福建)
(略)(以下简称“我司”)
(略)(网址
(略))实施公开竞价转让锦兴(福建)
(略)等4户债权资产包,债权总额46,853.87万元,其中本金37,155.04万元,利息9,696.19万元。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序号债权名称:
(略)
1锦兴(福建)
(略)福建省
(略)人民币15,897.383,965.432023年6月5日抵押+担保停止经营
(略)福建省
(略)人民币15,302.594,404.292023年6月5日担保停止经营
(略)福建省
(略)人民币4,498.001,020.122023年6月5日抵押+担保停止经营
(略)福建省
(略)人民币1,
(略)年6月5日抵押+担保停止经营
该不良债权资产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并不构成我司对不良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该不良资产中的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抵债物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
就该不良资产出售事宜,我司先后于2024年2月7日在《国际商报》
(略)网站刊登处置公告,
(略)刊登交易公告,向社会各界推介该不良资产。在我司规定的期限内,已有投资者提出了有效报价。
为确保遵循财政部规定的“三公”原则对该不良资产进行处置,现我司根据有关规定补登本公告,诚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本次交易,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略)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有意参与公开竞价的投资者可在本公告有效期内向我司提交书面意向书并按照我司要求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价。
具备上述资质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在自2024年4月【19】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不包括周六、日,下称“公示期”),且仅可在该等公示期内:
(1)向我司咨询不良资产的有关事宜,索取有关介绍投资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不良资产公开转让程序相关信息;
(2)向我司提交我司要求的可证明其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文件;
(3)在经我司审核认可投资者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投资者向我司缴纳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
(4)根据我司要求的,履行反洗钱各项工作义务,并提交我司要求的相关档案材料。
若在公示期内未有其他合格投资人向我司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并交纳保证金,我司将按照拍卖流程相关规定,确认已提出有效报价的投资人最终成交。
社会各方亦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下述联系方式:
(略)
举报电话:010-
(略)(
(略)纪检监察部门)
(略)2(
(略)纪检监察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福建监管局电话:
(略)0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电话:
(略)4
本补充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补充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止。
特此公告
(略)
2024年4月【19】日
(略)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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