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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眼检测仪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4-17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略)委托,为干眼检测仪进行国内询价,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略):SQ24-0256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9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近三年(从2021年4月1日至文件递交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单位:(略)
5)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时间
(略)定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报名的单位:(略)
获取:(略)
三、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略)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的时间:2024年4月24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址:(略)
五、联系方式:(略)
采购方:(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021)(略)
传真:(02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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