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开
(略)动物屠宰检疫工作,
(略)民食肉安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1.本次招聘人数为3人;
2.要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3.高中以上学历,畜牧兽医专业优先,经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二、招聘对象女性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男性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不含40周岁)。
三、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
(一)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
协助驻场官方兽医对宰杀生猪(牛、羊)进行屠宰检疫。经过培训按照规定做好生猪(牛、羊)屠宰等相关检疫检验工作,要求常年夜班,能吃苦耐劳,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二)上班地点:
(略)
上班地点:
(略)
(三)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00:00至8:00,上一天休一天,无节假日。(用人单位:
(略)
(四)工资待遇
应发工资约
(略)(含绩效工资),实发工资约
(略)(已扣除五险单位:
(略)
(一)报名组织工作
(略)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工作由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2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2.报名地点:
(略)
3.联系电话:
(略)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持健康证复印件1份;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提供资料存在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
五、聘用
经资料审核、面试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
(略)站对外公示5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新聘人
(略)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六、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1.本次招聘的3名检疫员实行劳务合同制管理。
2.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由用人单位:
(略)
3.新聘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联系人:
(略)
(略)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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