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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儋州市那大镇那大中心大道东二路交口处儋州峰华城市明珠3栋302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海南 - 海口 发布日期:2024-04-16
所属地区:海南 - 海口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略)处儋州峰(略)明珠3栋302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5月17日10时至2024年05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https://(略);户名:(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略)处儋州峰(略):琼(2018)(略)不动产权第(略)]及相应分摊土地使用权,房屋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建筑面积为145.09平方米。
定向询价:738072.83元,起拍价:52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略)
特别提醒: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应当具备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本院将对买受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对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买受人,本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并可能导致无法退还保证金,请竞买人注意风险。
2、标的物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登记、备
案、过户等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略)拍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买受人应垫交被执行人相关税费(垫付税费不包括被执行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并在收到过户裁定书一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持缴纳凭证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逾期本院将不再预留,由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3、截止2024年04月01日,该房屋欠缴物业费8232.36元,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其他费用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4、上述房屋暂无人居住。
5、请竞买人自行确认是否符合房屋过户条件,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物仅为房屋本身,不含室内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个人物品。(略)梯扶手、门窗吊顶、下水管道及镶嵌式家具。
7、非案件当事人产生的税费存在无法报销的风险。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海南省目前有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购房应符合海南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参加竞拍的,如拍卖成交将导致本院无法出具成交确认书及裁定书并可能导致无法退还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需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略)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后方可报名交保证金)。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略)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特别提醒: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执行依据:(2022)琼0106民初4040号民事判决书
(略):(2023)琼0106执恢883号
看样时间:具体看样时间请电话咨询
看样集中地点:(略)
咨询电话:(略)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时为止,仅在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
(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需提前5天预约,(略)统一安排)。特别提示:(略)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特别提示
(一)上述拍品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请竞买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二)拍卖标的物以实物进行拍卖,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略)拍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有可能存在的土地出让金、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六、公告所标示不动产的状况以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的登记资料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七、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略)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略)
十一、(略)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8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05月2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略)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拍卖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款余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自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属个人行为,银行应在法院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将拍卖贷款发放到法院指定帐户。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银行商议和签约。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拍卖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略)7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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