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面向建设管理域智能应用开发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部面向建设管理域智能应用开发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需求概况本项目位于
(略),主要围绕人车安全管理、物资设备管理等应用场景,引接本单位:
(略)
概算金额本项目经费概算约需194.6万元。
商务要求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各类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成立时间满三年。
(三)单位:
(略)
(四)供应商不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略))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处罚公告
(六)
(略)集成资质乙级或军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
(略)
五、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保密要求(一)不得对外泄露本项目建设的任何内容。
(二)需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本项目需求、建设内容、建设方案进行保密,若违反,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七、采购方式:
(略)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
(略)
八、预计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九、意见反馈方式:
(略)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我单位:
(略)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存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日开始至工作日结束),
(略)及时反馈需求公告意见,或下载本公告附件,通过填写《技术参数建议表》的方式:
(略)
1.反馈方式:
(略)
2.反馈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
(略)
3.反馈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技术参数建议表(并提供word格式);以上材料均须逐页加盖单位:
(略)
(二)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
(略)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
(略)
十、公示时间
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22日(共10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十一、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地址:
(略)
邮编:100071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
(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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