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室内场馆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
(略)
(略)
采购项目
名称:
(略)
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某单位:
(略)
(略)设备,主要包括:系统、
(略)设备、通信设备、机房设备等。
499.212
2024年8月底前完成采购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对于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
(略)
2.潜在供应商可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参数)和售后服务等条款中具有倾向性、指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也可以对相关条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
(略)
3.对于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由国家和军队强制要求未写明的,应明确指出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对于项目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或个别条款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4.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
意见反馈时限:2024年4月25日截止
5.供应商需在公示期内到我单位:
(略)
6.现场领取技术文档时,供应商应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函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2)保密承诺书(被授权人在现场签署)
7.联系人:
(略)
监督电话:兰先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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