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进行债务人财产第三次拍卖的情况通报
全体债权人:
(略)(以下简称“
(略)”或“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一案【案号:(2017)粤1323破1号】,
(略)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
(略)财产管理方案》及《
(略)财产变价方案》。
(略)抵押权人李志迁抵押财产为位于
(略)平山(原大岭镇)
(略)A区的房产。李志迁于2024年1月2日向管理人提出了提前处置抵押物的申请,管理人就提前处置事项向
(略)人民法院作出请示并获得批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等法律、司法解释及《
(略)财产变价方案》的规定,在上述房产经第一次拍卖流拍后,于2024年3月19日10时至2024年3月20日10时止对上述房产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以第一次流拍价下调20%的价格进行第二次公开处置,第二次拍卖仍流拍。
现管理人拟根据第二次流拍价下调20%对上述抵押财产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抵押物详情及具体拍卖安排如下:
李志迁抵押物
(略)
标的名称:
(略)
(略)
规划用途
总层数
建筑面积(㎡)
抵押、查封情况
第二次流拍价
1
(略)平山(原大岭镇)
(略)A区
粤房地证字第C
(略)号
商贸城
2层
9079.03
有抵押,无查封
37,289,392.00
1.挂网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
2.开拍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10时至2024年4月26日10时止;
3.起拍价:29,831,514.00【第二次流拍价下调20%】;
4.看样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10点;
有意向的债权人可自行前往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参与竞拍,
(略)发布拍卖通报,请全体债权人自行关注。
特此通报。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117#【
(略)】关于拟进行债务人财产第三次拍卖的情况通报.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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