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国防科工局发布了《“十四五”船舶工业基础能力提升科研专项第二批项目指南》和《“十四五”船舶动力基础科研计划第二批项目指南》。请有意向的单位:
(略)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略)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
(略)
(三)请于2024年5月10日前通过主管部门或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正式报送项目建议书(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至国家国防科工局。计划于2024年5月下旬,择机组织开展项目建议书评估工作。
二、其他事项
(一)专项项目采用分级分类管理模式。拟根据项目经费、研究周期、技术成熟度等情况,视情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等模式。
(二)鼓励产学研用结合申报项目。科研院所、工厂牵头的所有项目均需匹配一定自筹,自筹比例不低于10%,其中工艺类研究课题自筹比例不低于20%;鼓励高等院校参与项目攻关,高等院校牵头承研项目国拨比例可为100%。
三、项目指南相关信息查询方式:
(略)
有意向申报《“十四五”船舶工业基础能力提升科研专项第二批项目指南》《“十四五”船舶动力基础科研计划第二批项目指南》的单位:
(略)
四、联系人:
(略)
(略)张晓斌
(略)
(略)王丛
(略)、孟龙
(略)
附件:1.“十四五”船舶工业基础能力提升科研专项第二批项目指南.docx
2.“十四五”船舶动力基础科研计划第二批项目指南.docx
3.建议书模板.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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