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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城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属地区:福建 - 龙岩 发布日期:2024-02-22
所属地区:福建 - 龙岩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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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28日至8月5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0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县卫健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重大政治任务,深化认识、端正态度,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务实过硬的措施,坚决落实整改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标对表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从“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整改落实的重要性,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抓好抓实巡察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成立了卫健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责任单位:(略)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在认真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研究、认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略)式推进,确保整改进度、整改质量“两保证”。
(四)建立健全制度,巩固整改成果。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全局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卫生健康工作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长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把“改”和“立”统筹起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流程体系、责任体系,通过一个问题整改,推动一类问题解决,建立完善制度43个,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再次发生。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33个,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项目、实际行动上。先后9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上率下,带好头、做表率,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注重抓统筹、谋全局、重协调,对巡察反馈问题采取台账式管理,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略)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严实”的问题
(1)针对“抓理论学习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重要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健康重要文件精神。2023年10月以来,先后分别召开周学习例会、党组(扩大)会、(略)组学习会专题学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学懂弄通做实。(略)卫生健康监督所、县妇幼院分别于2023年10月24日、27日重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实际工作分别提出3条、7条贯彻意见,切实把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相结合。三是2023年10月10日、27日,局党组制定印发《(略)卫生健康局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指导计划》《中共(略)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的通知》,强化以政治学习为根本,着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推动学习常态长效。
(2)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6日,局党组组织股级及以上干部对***总书记2021年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次学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2023年9月28日,局党组(略)政府办制定印发《(略)农村就医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府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农村就医问题整改工作。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局党组在牵头推动‘三医’联动、督促指导紧密型医共体有效运行、(略)底建设、促进中医药发展等方面谋划不足,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未有效发挥”的问题
(3)针对“牵头推动‘三医’联动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12日,县医改办制定印发《建立“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的工作机制》(连医改办〔2023〕2号),建立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与使用、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招标采购与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制定等7项“医疗、医保、医药”协同机制;完善医疗、医保、医药信息的联通和共享机制,建立“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相关部门间数据共享、(略)的互联互通、药品医用耗材质量价格供应监管信息等3项共享机制,为“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提供信息共享支撑。二是严格落实“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三医”沟通会商常态长效。2023年8月以来,先后4次召开“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的工作联席会,统筹协调推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费用合理的医疗服务。
(4)针对“督促指导紧密型医共体有效运行不够有力”问题。
①分级诊疗体系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8日,(略)制定印发《(略)运行工作方案》,强化医学检验、影像、病理、心电诊断、消毒供应、(略)运行,提高共享效率,(略)域医疗服务能力。二是2023年11月1日,(略)制定印发《(略)总医院远程会诊方案》,(略)17个乡镇分院纳入远程会诊范围,(略)内医疗服务技术、医疗服务协作、(略)建设,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检验结果互认。截至2023年12月,(略)帮助乡镇卫生院诊断22302人次;(略)帮助乡镇卫生院诊断9075人次;(略)为乡镇卫生院提供清洗、消毒、灭菌服务7515人次;(略)帮助乡镇卫生院检查28人次;(略)帮助乡镇卫生院会诊291人次;(略)帮助乡镇卫生院检验检查10552人次。三是不定(略)分院的医务人员驻点情况开展抽查检查,截至2024年1月4日,共开展抽查检查10人次,各挂钩帮扶医生均严格按照《(略)2023年度“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方案》落实帮扶工作,2023(略)帮扶医生共开展医疗帮扶241人次、培训医务人员305人次。
②住院患者回流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合作帮扶,截至2024年1月4日,柔性引进省内外帮扶医生11名专(略)),将住院患者满意率考核分数权重提高到15分,充分发挥考核约束作用,推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2023年1-11月,(略)住院量3.869万人次,同比增长19.35%;县域就诊率75.82%,位(略)第3。2023(略)出院患者满意率全省排名153名,比上年提升34名。
③整体医疗服务技术水平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2023(略)开展新项目、新技术13项。县总(略)不属于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的必要设施。四是对“优质服务基层行”(略)、文亨镇卫生院和国家基本标准的庙前、朋口、莒溪等10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优质服务基层行”服务推荐病种指导督查,截至2024年1月4日,10家达标医疗机构均按66种基本病种和70种中医疾病开展服务。
④信息化建设推进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略)卫健局信息办负责,(略)数据上报情况进行跟踪审核,(略)数据及时准确上传。截至2024年1月4日,共开展审核3次,未发现数据对接不达标问题。二是2023年9月,县医院完成“双通道”(略)接口标准改造工作,(略)医保局确定,街心康佰家药店为接入药店,已通过测试正常运转。三是针(略)二级医疗机构至今未完成“双通道”(略)接口标准改造问题,2023年12月4日,局党(略)医院院长马某某结合其他问题进行批评教育。
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标未达标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3日,县卫健局制定印发《(略)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对持续提升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五个拓展”措施等作出明确要求,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略)卫健局落实定期通报制度,2023年共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季度通报3次。2023(略)老年人规范化管理率为75.48%(要求≥73%)、高血压规范化管理率为79.18%(要求≥78%)、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为81.2%(要求≥78%)、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7.63%(要求≥85%),均已达省、市卫健部门下达目标任务。(略)卫健局加强重点人群日常管理真实性的复核和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的管理,(略)设置档案弹窗,对基层医疗机构医生日常调阅档案、复核或新建档案进行提醒。建立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真实性核查表,对档案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查验。截至2024年1月4日,共开展档案复核35921份,并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对复核过程中发现的个人信息缺项漏项、慢病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三是针对居民健康档案存在不实记录问题,2023年12月4日,局党(略)总医院分管副院长董某某结合其他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⑥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6月27日,(略)制定印发《规范诊疗行为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管理办法》(连医〔2023〕38号),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略)总医院及分院每月对使用量前10和前10种药品处方量最大的前10名医生(“双十”排名)和排名靠前的药品进行跟踪检查,发现不合理情况及时通报并处理。2023年对“选择药品、联合用药、用法、预防用药选择药品、遴选药品用法用量”等方面不适宜的情况通报1次,共计扣款500元。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县卫健局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情况纳入医疗质量管理考核内容进行检查。截至2024年1月4日,共开展检查6次,发现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自查表缺项、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疑难病例讨论不规范等问题,均已督促完成整改。
⑦乡镇分院医保结算款应拨未拨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9日,(略)将2022年乡镇分院医保结算款445.73万元拨付给相关乡镇分院。二是2023年10月20日,(略)制定《(略)总医院医保结算款拨付方案》,明确按照每月、年终清算基金、DIP结余基金等医保基金拨付方式:(略)
(5)针对“(略)底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①村卫生所提供诊疗服务能力不足,未能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8日,县政府办印发《(略))要求,由卫生院进行巡诊或由邻村覆盖医疗服务。2023年2月3日,县卫健局建立落实边(略)和特殊人群巡诊情况月通报督导机制,由县总院每月跟踪落实“空白村”巡诊服务情况并进行通报,2023年共开展通报12次,全县累计开展边(略)和特殊人群巡诊6688村次,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926人次,达到每周巡诊不少于1次的要求。
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4年1月4日,全县156(略)已启用,并由乡镇卫生院业务人员常态化对村医进行操作指导。二是2023年11月21日,县卫健局制定印发《(略)公办村卫生所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更新村级基本药物品种210种,村卫生所就诊患者基药使用率需达60%以上。完善绩效考评细则,由卫生院对实施一体化管理村所的建设、人员、业务、药械等每年开展一次绩效考核,同时现场核实村卫生所门诊业务量,充分发挥公办村卫生所功能效用。
③乡村医生队伍基础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4日,局党组发布《2023年(略)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拟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编外)岗位83个、招聘人数83人,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无人报名应聘。二是2023年9月28日,制定印发《(略)农村就医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将村医准入条件放宽至具备中专及以上层次医学临床、中医、农村医学类专业毕业学历,不再设置执业(助理)医师要求,2023年共有9名农村医学毕业人员申请入驻“空白村”。三是对2012年以来103名“农村医学”委培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2012年以来农村医学定向培养人员就业信息登记表》,并对其中56名未从事“农村医学”人员进行动员,截至2024年1月4日,已达成初步入驻村卫生所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意向24人。四是2023年8月14日,召开2023年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班,通过理论授课、技能培训和临床跟班学习结合的方式:(略)
(6)针对“未有效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13日,县卫健局制定印发《(略)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略)域内医疗机构互认范围、互认项目、互认条件及互认方式:(略)
(7)针对“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略)
3.关于“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树得不牢”的问题
(8)针对“保密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27日,局党组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论述、《派生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等,并对保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全面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二是2023年7月19日,县卫健局建立涉密文件借阅台账,并严格落实专人专柜专管,规范涉密文件的日常保管。2023年7月25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三是2023年10月9日,县卫健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组织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略)
(9)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23日,局党组组织班子成员学习《(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能力建设”工作清单》,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121”工作法进行学习培训,2023年10月26日,(略)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党的意识形态重要性和要求、提升“四种能力”(略)络意识形态安全等内容,进一步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二是2023年10月27日,局党组印发工作要求,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纠治不彻底”的问题
(10)针对“制度建设重形式轻实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20日,局党组印发《关于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局机关党支部、各医疗卫生单位:(略)
(11)针对“文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日,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干部黄某、谢某某重新撰写《***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心得体会及2023年廉政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二是2023年10月27日,局党组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加强作风建设、纠治形式主义”等相关规定内容;2023年10月30日,县卫生健康监督所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等,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切实筑牢思想防线。三是针对文风不实问题,2023年12月5日,局党组对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其他问题进行集体谈话,对时任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某某结合其他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略)水利局党组处理。2023年12月15日,县水利局党组对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12月4日,局党(略)卫生健康监督所干部黄某、谢某某结合其他问题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略)的理念树得不牢。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管理监督职能未有效发挥”的问题
(12)针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5日,县卫健局制定印发《(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方案》,将组织管理、数据管理、履约情况、签约服务效果等内容纳入评价,对评价结果予以运用并与拨付补助款项挂钩。二是各乡镇卫生院((略))通过日常门诊就诊、住院、空白村巡诊、老年人体检、健康咨询等方式:(略)
(13)针对“侵害群众利益,医疗乱象频发”问题
①医疗纠纷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5日,(略)根据18项核心制度,制定印发《(略)),将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约束作用,推动医疗纠纷处置水平提升。
②非法行医现象禁而未绝
整改情况:(略)公布非法行医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略)
(略)违规收费、诊疗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7日,县卫健局联(略)作为过渡性结算编码,用于中选产品和相关非中选产品结算费用,但是文件没有明确相应的接口文档,导致组合项目编码无法维护,查询医保部门,仍然无法解决,导致人工髋关节未落实成套打包价格收费。四是针对公立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屡查屡犯问题,2023年12月5日,局党组(略)25家医疗机构负责人结合其他问题进行集体约谈。
(略)径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3日,(略)制定印发《(略)径实施方案》(连总医〔2023〕51号),(略)径管理委员会成员,(略)径文本,(略)径执行情况纳入千分制考核,2023年11月21日,组织临床科室医护人员等共计103(略)径质量管理的培训。(略)径管理不规范问题,2023年12月4日,(略)分管副院长罗某某结合其他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⑤公共资源分配不公
整改情况:一是全国四价和九价HPV疫苗目前供应渠道单一,(略)独家进口,因国家实行批检制度,全国四价和九价HPV疫苗一直短缺。(略)采购到四价670支、九价688支。(略)积极向供应商协调,额外增加供应四价537支、九价585支,但仍无法满足群众需求。二是2023年10月17日,(略)制定《HPV疫苗供应制度》,严格实行线上秒杀预约和线下乡镇卫生院预约结合原则,(略)上秒杀预约成功名单在“(略)(略)进行公示,各乡镇卫生院每月定期在院务公开栏公示HPV疫苗线下预约情况。三是针对公共资源分配不公问题,2023年12月4日,(略)主任赖俊烽结合其他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⑥医保补偿政策未有效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5日,(略)制定《关于住院患者院外购药的有关规定》(连总医〔2023〕44号),明确对本院药房以外的所有处方购药的申请、备案、审批、使用流程,由医务科、药剂科开展定期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截至2024年1月4日,未发现相关情况。二是针对医保补偿政策未有效落实问题,2023年12月4日,局党(略)总医院分管副院长、重症科主任罗某某结合其他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履行行业监管职能不深入。局党组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方面,责任意识不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4)针对“监管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9日,县卫健局制定印发《(略)),进一步加强日常诊疗等11个关键环节或行为的质量安全管理,重点落实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三是2023年12月4日,针对冒充乡镇分院负责人在《记录表》中签字问题,(略)分管副院长董某某结合其他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15)针对“医疗质量管理、(略)、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3日,县卫健局制定印发《(略)),(略),明确工作职责,(略)成立了专家委员会,(略)正常运转。三是针对医疗质量管理、(略)、不规范问题,2023年12月4日,局党组对局医政股股长华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16)针对“麻精药品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5日,县卫健局组(略)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业务负责人共285人开展禁毒工作警示教育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培训,强化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及处方权限的授权准入管理,进一步确保麻精药品的应用合理、管理规范。二是2023年7月16日,县卫健局(略)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督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截至2023年12月8日,共联合开展专项检查8家次,未发现相关问题。三是2023年11月30日,县卫健局印发《(略)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截至2024年1月4日,共开展监督检查21家次,各医疗机构均严格按要求落实“双人双锁”管理麻精药品,未发现其他问题。四是针对麻精药品管理不严问题,2023年12月4日,局党组对时任文亨镇卫生院分管副院长吴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对县妇幼院分管副院长李某某结合其他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行为仍有发生”的问题
(17)针对“发放津补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1日,县妇幼院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严格按照津补贴发放政策,按程序申请、审批、发放,保证津补贴的规范性。二是关于“县妇幼院发放2023年3-4月工作量绩效(略)”问题,经核实,县妇幼院依据《(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县政府卫生健康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1〕199号)、《(略)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实施<(略)妇幼保健院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批复》等文件进行发放,不存在违规发放问题。三是经核实,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在2021年5月至10月期间,少发李某某通讯误餐费及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共计(略),导致多统计上报超标准发放金800元,已在整改清退中予以核减。四是2023年12月18日,县卫健局、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县红十字会超标准发放的精神文明奖3.649万元已全部完成清退。同时对近年来发放的津补贴再次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其他问题。
(18)针对“执行公务接待不规范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27日,县妇幼院组织院务成员及财务等相关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略)),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二是(略)妇幼院存在先接待后审批问题,2023年12月4日,局党(略)妇幼院分管副院长李某某结合其他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财务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9)针对“审核审批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20日,(略)制定印发《(略)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加强内部财务监督,严把财务收支关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10月25日,县红十字会制定印发《(略)红十字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明确财务审批流程,严格资金管理。二是2023年6月26日,(略)追回多支付水质检测材料费(略);2023年1月19日,(略)追回多发放考核奖(略)。三是针对审核审批把关不严问题,2023年12月1日,(略)财务负责人曹某某进行责令检查。2023年12月4日,县红十字会临时负责人林某(略)红十字会财务人员黄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0)针对“往来款长期未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略)卫健局2015年10月暂存款2笔35.72万元属以前年度暂存款,2023年10月31日已做账务调整;2001年1月其他应收款2笔11.28万元,其中综合计划户11.154万元,属2002年以前财政未返还款项,2023年10月31日已做冲减年初盈余账务处理。二是2023年11月10日,县妇幼院制定《(略)妇幼保健院往来款管理办法》,11月23日组织院务成员及财务等相关人员开展学习。县妇幼院委托(略)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长期未清理的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其他应收账款共41户80.82万元,暂存款共71户1537.02万元。
(21)针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略)卫健局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截至2024年1月4日,(略)年度内未及时拨付1316万元资金已拨付1099.65万元,剩余216.35万元资金未拨付,县卫健局将继(略)财政对接协调,争取尽快拨付。二是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严格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分配方式:(略)
(22)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日,县妇幼院组织院务成员及财务等相关人员学习《(略)改造提升工程至巡察入驻还未送审结算问题,2023年12月1日,局党(略)妇幼院院长曹某某结合其他问题进行责令检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23)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6日,县卫生健康监督所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强化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素养。二是2023年11月2日、3日,(略)、县妇幼院、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分别修订完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严格执行确定议题、会前准备、酝酿意见、会议讨论、集体决策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三是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问题,2023年12月4日,局党组对(略)卫生健康监督所所长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略)主任赖俊烽结合其他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2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①民主生活会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24日,局党组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学习研讨,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要求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筑牢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二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要求,在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材料、查摆问题等基础上,2023年11月3日,局党组严格按工作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抓好会后整改工作的落实。三是针对民主生活会开展不扎实问题,2023年12月5日,局党组对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其他问题进行集体谈话;对时任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某某结合其他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略)水利局党组处理。2023年12月15日,县水利局党组对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16日、24日,局机关党支部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的内容、目的、意义和要求,不断增强组织生活严肃性和规范性的认识。二是局机关党支部举一反三,对党组织2021年以来“三会一课”档案材料进行认真查缺补漏、整理完善,对2021年度党员量化积分评定程序错误的问题即知即改,规范整理好相关工作材料。三是针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规范问题,2023年10月23日,局党组对支部班子成员开展集体约谈,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推动党组织工作规范化运行。
③谈心谈话庸俗化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6日、13日,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分别组织全所干部学习***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中国纪检监察报文章《保持健康的党内同志关系》和《(略)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纪律,严肃对待谈心谈话,正确处理好党内同志关系。2023年10月20日,县卫生健康监督所黄某和谢某某已重新进行谈心谈话,敞开心扉谈思想认识。二是针对谈心谈话庸俗化问题,2023年12月4日,局党(略)卫生健康监督所干部黄某、谢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25)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5日、10月17日,局党组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提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日常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严格落实《(略)卫健局党组议事规则》《公务员回避规定》,严格按照规则、程序议事、安排出(列)席人员、确保流程规范、议事科学。
(26)针对“局党组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5日,局党组组织班子成员学习《(略)股级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落(略)(略)股级职数使用管理。二是(略)医疗卫生单位:(略)
3.关于“抓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27)针对“对发展党员工作目标总要求把握不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16日,局机关党支部组织支委班子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和实操流程,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二是2023年10月23日,局机关党支部书记罗某某对支部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工作提醒,强调工作责任和纪律要求,要求务必坚持扎实、严谨、仔细的工作作风。对机关党支部(略)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中“十六字”目标总要求表述立即更正,规范内容表述。三是针对发展党员工作目标总要求把握不准问题,2023年12月4日,局党组对局机关支部组织委员黄某某结合其他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28)针对“机关党委对下属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把关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20日,局机关党委制定印发《机关党委委员挂钩指导支部分工安排计划》,(略)党支部由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进行挂钩指导,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检查,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二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2023年10月11日,局机关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各支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截至2024年1月4日,完成局机关支部、(略)支部47名党员的发展自查工作,自查发现问题4个并及时完成整改。三是2023年11月6日,局机关党委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并组织所辖2个支部党务干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要求等内容进行学习培训,推动党务干部业务水平提升。(略)党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错误问题,2023年12月4日,(略)党支部副书记兼组织委员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未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局党组对下属单位:(略)
(29)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递减”问题
①纪律规矩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2日,(略)重新完善制定2022年度考核奖分配方案,根据职工年度考评、工作实绩等情况,重新综合评定优秀档次10人、良好档次22人、一般档次10人,并根据调整后的评定档次差异化分配发放考核奖。二是2023年10月26日,县妇幼院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学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对“严某某建议患者做胎儿性别鉴定,并推荐性别鉴定机构”问题进行以案释纪,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明底线、知敬畏。三是2023年12月8日,(略)追回多发放补偿金(略)。四是针对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问题,2023年12月4日,(略)主任赖俊烽结合其他问题进行诫勉谈话;县妇幼院院长曹某某对分管副院长曾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②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日,县妇幼院完善制定《(略)妇幼保健院议事规则》;2023年11月3日,(略)、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分别完善制定《(略)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略)卫生健康监督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略)、县妇幼院、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主动接受监督。(略)、县妇幼院、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做到会前沟通汇报,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在常态化监督下开展工作。三是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2023年12月5日,(略)主任赖俊烽结合其他问题进行诫勉谈话,对(略)卫生健康监督所所长罗某某结合其他问题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12月1日,局党(略)妇幼院院长曹某某结合其他问题进行责令检查。
(30)针对“廉洁提醒谈话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6日,县卫健局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廉政谈话的实施方案》《(略)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深化班子成员对廉政谈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关键节点、关键岗位人员的日常廉洁提醒谈话。二是2023年10月31日,局党组制定印发《中共(略)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廉政谈话的实施方案》,对廉洁提醒谈话对象、谈话内容、谈话记录作出明确规定,推进廉洁谈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针对廉洁提醒谈话开展不规范问题,2023年12月5日,局党组对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其他问题进行集体谈话,对时任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某某结合其他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略)水利局党组处理,2023年12月15日,县水利局党组对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12月4日,局党组对(略)卫生健康监督所所长罗某某结合其他问题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12月1日,局党(略)妇幼院院长曹某某结合其他问题进行责令检查。
(31)针对“抓作风建设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9日,县卫健局印发《(略)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通知》,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从医行为,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水平。各医疗卫生单位:(略)
5.关于“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32)针对“政治监督不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13日,驻局纪检组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至11月底,已开展2项专项监督,发现问题4个,均已推动整改完成。(略)、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监督制定“三重一大”研究会议报告制度。截至2024年1月4日,(略)、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监督所工作会议7次,(略)卫健局下属二级单位:(略)
(33)针对“日常监督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19日,驻局纪检组已(略)卫健局对违规报销食堂补助情况进行排查,共清退干部违规食堂补助款540元。(略)妇幼院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2023年12月4日,(略)卫健局一级主任科员沈某(略)妇幼院分管副院长李某某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3年(略)卫健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日常廉洁提醒谈话3人次。
(34)针对“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26日,已(略)妇幼保健院对严某某违规推荐机构做胎儿性别鉴定案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进行案发根源剖析,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纪法意识,加强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二是(略)卫健局于2023年9月12日、9月28日分别组织通报曲溪乡卫生院职工罗某、(略)职工范某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2023年11月3日,(略)机关第一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通报童某某违纪案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6.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局党组抓巡察整改不够严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成效不显著”的问题
(35)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略)建设。赖源卫生院业务量小,医疗废水少,医疗废水统一收集并用含氯消毒剂规范消毒后,达标排放。二是2023年10月19日,分别对北团、隔川等乡镇分院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略)无法正常使用问题整改,截至2023年11月1日,北团、隔川卫生院均已完成整改,(略)正常运行。三是印发《(略)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将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列入检查内容,由县卫生健康监督所负责,常态化(略)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2023年共开展监督检查13家次,督促完成整改问题2个。
(36)针对“整改不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3日,县妇幼院组织院务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和松劲情绪,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扎实的作风,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恒心和韧劲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二是2023年12月5日,县妇幼院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开展制度自查,完善修订《公务接待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废止《党员领导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公费修建住房制度》。三是(略)妇幼院制度建设照搬照抄应付整改问题,2023年12月1日,局党(略)妇幼院院长曹某某结合其他问题进行责令检查。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至2024年1月4日,县卫健局党组根据巡察反馈问题,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已对1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7人,股级干部6人,一般干部6人,其中已给予其他处理19人。
其他情况
(略)“公共资源分配不公、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超职数配备干部、职称竞聘个别环节不符合规定、违规召开主任办公会发放补偿金”等问题,(略)主任赖俊烽予以诫勉谈话。
同时,对县妇幼院财务负责人项某某予以通报批评,对县妇幼院院长曹某某等2人予以责令检查,(略)院长马某某等3人予以批评教育,对原一级主任科员马某某等12人予以提醒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缓慢”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略)财政困难,(略)年度内专项资金仍有216.35万元未拨付到我局,导致无法拨付使用。(略)妇幼院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仍有106.28万元(拟用于综合布线改造项目8.28万元和彩超设备采购98万元),目前正在走政府采购流程。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将继续积极与财政协调,争取尽快拨付(略)年度内专项资金216.35万元。二是(略)妇幼院尽快完成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使用。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全局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略)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压实责任,强化监督问效。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不懈履行全面整改、即知即改,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着力提升干部执行力、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常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果。坚决摒弃“过关”心理和“交卷”思想,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针对需要长期保持的事项,不断健全制度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整改落实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连城卫生健康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略)
通信地址:(略)
邮政编码:366200;
电子邮箱:(略)
中共(略)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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