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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中心地下室交通设施环氧地坪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4-01-02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镇江市气象局的委托,将对其“镇江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中心地下室交通设施环氧地坪项目”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镇江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中心地下室交通设施环氧地坪项目

2、采购主要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镇江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中心地下室交通设施环氧地坪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询价文件第二部分。

3、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公告期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5日,北京时间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居门面房1幢103

报名联系人:朱               联系电话:13775556177;

三、报价提供

1、报价表

四、评审日期

时间:2024年1月11日下午14时。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5%预付款。

2、环氧地坪做完付至环氧地坪的85%。其他单项做完付至其他单项的85%,全部工程结束付至合同净价的85%,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

3、结算核定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本合同约定保质期为壹年,保修期中若有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或物业)通知后71小时内到达;如有不按时达到者甲方将另请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满两年内未发现质量问题,经业主确认无保修责任后甲方在30天内一次性将保修金无息支付给乙方。

4、本合同项下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可直接从本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乙方不能提供发票或迟延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利或延迟付款。若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假发票或与本合同实质内容不相符时,乙方需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同时不能免除乙方重新提供正规发票的责任。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镇江市气象局

人:居主任

   话:0511-84424107

采购代理费用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3411元及专家评审费900元。

八、本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询价响应截止前,请关注采购招标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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