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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教育局2024年中小学生视力筛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4-08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略)(略))教育局2024年中小学生视力筛查项目JSZC-320411-ZCCZ-C(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SZC-320411-ZCCZ-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247.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每生每次单价不高于12.95元。
采购需求:每学期在采购人:(略)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响应函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或“(略)”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单位:(略)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略)
3.4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
3.5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略)
3.6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略)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略)0
CA认证证书办理联系电话:(略)
1.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略)(略)(略)”下载并查阅“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因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需要一定时间,请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逾期未成功下载磋商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注册
供应商登录(略)(略)-(略)-“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1.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略)”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
1.4获取:(略)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获取:(略)
1.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必须通过“苏采云”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制作并使用CA证书加密上传响应文件,除上述方式:(略)
1.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开启)前在“苏采云”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略)的连接畅通。
1.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1.8注意事项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略)发布的更正公告。
2)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2.关于(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
2.1为了维护政府(略)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略)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略)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略)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2.2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2.3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须知。
3.关于(略)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略)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略)(略)--(略)栏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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