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关于象州县朝阳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剩余可调剂房源销售代理服务的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朝阳 发布日期:2024-04-08
所属地区:辽宁 - 朝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现对(略)剩余可调剂房源销售代理服务进行社会询价,现面向社会公告,欢迎有意向的单位:(略)
代理销售(略)52套剩余房源。
主要服务内容:接待客户看房、收集客户资料、完成购房合同签订、协助客户办理银行贷款、办理不动产权证以及处理房屋销售过程中的一切工作。意向单位:(略)
服务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或至累计完成本项目总销售量达90%。
二、代理服务费控制价:≤销售额的3%,费用包干。
三、询价方式:(略)
四、项目清单及需求:有意向者请与我司招标合同部覃部长对接具体事宜。
五、询价报名及获取:(略)
(一)此次询价不接受联合报名。
(二)联系人:(略)
(三)报名方式:(略)
(四)报名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项目服务的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报价函及报价明细;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简介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企业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4.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是2023年或2024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
5.拟投入设备或机械表(如有)、拟投入项目人员表;
6.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略)
7.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略)
8.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略)((略).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以上材料一式壹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略)
七、报价材料提交时间
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6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请有意向参与报价的单位:(略)
(略)
2024年4月8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