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校园招聘简章

所属地区:山东 - 枣庄 发布日期:2024-04-09
所属地区:山东 - 枣庄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3年,历经71年的积累和沉淀,现已发展成为一家集保健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康复服务为一体的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略)(略)(略)规范化建设单位:(略)
(略)围绕妇幼全生命周期设置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略),对标妇幼保健机构设置规范及标准,不断深耕专科建设。近年来,先后荣获山东省妇幼健康中医药特色服务示范单位:(略)
(略)环境优美、设施完善、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引进西门子1.5T超导磁共振、GE128层螺旋CT、GE四维超声、消化内镜、呼吸内镜、(略)、腹腔镜、LPG负压振动理疗仪等各类医疗设备3500余台(件),百万元以上的设备27台。
下一步,医院将继续秉承“仁爱、敬业、精诚、创新”的妇幼精神,以先进的技术、贴心的服务,为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续写更加壮丽的华彩篇章。
真挚邀请各位优秀人才加盟!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5.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需完成规培。
6.取得医师资格证(七年制硕士在本硕连读期间未能报考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应在被录用后两年内考取医师资格证;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以上要求的条件、证书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略)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
见《(略)妇幼保健院2024年校园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聘用后待遇
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备案制手续。
1.备案待遇:按照上级政策实行备案制管理。
2.工资待遇: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略)
四、招聘方式:(略)
(略)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此次招聘,负责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参加省内外医学院校招聘会、人才交流会、双选会,(略)站宣传招聘信息,现场接受报名。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至4月18日。
审核时间:报名时间顺延一天。
确认:审核时间顺延一天。
请将报名材料(命名:姓名+学历+专业+报考岗位)发送至邮箱:(略)
3.需提供报名材料:
①《(略)妇幼保健院2024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承诺书扫描件;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③本科及后续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略)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④《就业推荐表》或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扫描件;
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扫描件;
⑥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扫描件;
⑦简历。
4.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略)站查看公告。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方式:(略)
招聘方式:(略)
面试时间及地点:(略)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选,采取加试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分数线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略)成立考察工作组,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专业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略)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及聘用岗位信息,(略)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审核备案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间发现聘用人员有不具备应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略)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略)签订服务协议。
七、相关须知
1.本次校园招聘未完成的岗位及其他卫生、非卫生专业研究生、本科(含往届)岗位,随后将以人才储备、公开招聘等形式继续招聘,(略)站。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邮箱:(略)
(略)站:(略)
附件:
1.(略)妇幼保健院2024年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略)妇幼保健院2024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3.(略)妇幼保健院2024年校园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