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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31000240007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廊自规告字〔2024〕5号出让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 廊坊 发布日期:2024-04-08
所属地区:河北 - 廊坊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廊自规告字〔2024〕5号

(略)人民政府批准,(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略)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略)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用地性质)
容积率
绿地率(%)
出让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备注
廊广2024-8
广阳经济(略)内、(略)以东、畅祥南道以北
17997.14(合26.996亩)
工业用地(M2)
1.2-2.5

50
740
1480
项目建设需符合廊坊广阳(略)产业规划。规划控制指标严格按规划条件执行,同时还要达到以下标准: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年;单(略)生产总值能耗标准不高于0.3071吨标准煤/万元GDP;项目环保指标应达到广阳经济(略)入园环保要求。
上述公示内容以地块拍卖出让文件中所示内容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通过信用中国(https://(略).cn/)官网查询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列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获取:(略)
(略)报名获取:(略)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公休日除外),(略)提出书面申请,(略)对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支付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17时30分。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17时30分。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略)(略)将在2024年5月6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回执单》。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定于2024年5月7日上午10:(略)1号楼二层(七标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2)本次拍卖不允许口头报名和邮寄材料。
(3)竞买人可自行到拟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4)此公告可登录中国(略)场网((略))、(略)(略)站((略).cn)(略)(河北省)网站((略))进行查阅。
(5)竞买人须执《竞买回执单》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6)涉及产业用地出让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意见》(廊自然规〔2020〕68号),竞得人须先与所在地乡(镇)政府(略)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书》,方可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受让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征询矿业权人意见,签署互不影响协议或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书,向(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申请办理建设项目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
(8)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略)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9)根据(略)),受让方在取得新建(略)项目用地后,需(略)教育部门签订规划条件或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确定的配套教育设施项目建设协议。
(10)项目开发建设须依照《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廊政办字〔2021〕4号)执行。保障房配建依据(略)现行有关政策及《规划条件》执行。
(11)土地用途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略))执行,用地性质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略))执行。临空(略)(廊(略))供地,应将(略)《城乡规划用途分类标准》和(略)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相衔接,参照《(略)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用地分类对应指南(试行)》执行。
(12)居住用地的配套公建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均按照其对应土地用途出让年期执行。
(13)受让方在取得项目用地后,须严格依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4)改造地块竞得人须按批准的改造方案进行回迁安置建设,并保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15)(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略)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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