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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公告|广西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发布日期:2024-04-08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商项目
更新时间:2024/04/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凯丰地产破管字第35号
(略)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2)桂01破申37号),(略)(下称“(略)”)管理人。
为了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仅作为邀请意向投资人进行谈判磋商的基础,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略)的资产状况仅供参考。有关尽职调查、投资模式选择、投资意见、投资风险等事项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负责。意向重整投资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择合法的投资模式。
(三)本次招募接受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报名并参与遴选,以联合体名义报名的需提交确认投资主体的证明材料以及联合报名协议。
(四)经公开招募和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分别与其就投资模式、投资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拟订、报价、债权清偿等事项进行谈判磋商,报(略)中级人民法院后确定投资人。最终确定的投资方案将列入重整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并依法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五)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调整、撤回、中止或终止本招募行为。
二、(略)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略)成立于2001年12月6日,登记机关为广西壮族(略)23层,法定代表人为覃源,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覃源持股85%,覃登选持股15%。经营范围主要是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主要资产情况
(略)财产范围:
1.已建未售住宅74套(其中67套已设定抵押);
2.已建未售商铺34套;
3.人防车库使用权共计5个。
以上资产状况以相关单位:(略)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二)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2项资格条件。
(四)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五)意向投资人(或其股东)应当具备相关企业营运能力及管理经验,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经验的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投资人报名及遴选
(一)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4年6月7日17: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略)房,以及与书面资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略)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
《投资意向书》中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意向投资人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历史业绩等;
(2)意向投资人经营证照等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3)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略)重整投资的决议;
(4)载明联系人:(略)
2.《重整投资方案》
《重整投资方案》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投资金额和付款期限;
(2)职工安置方案;
(3)经营方案;
(4)有利于重整的其他方案。
上述材料请逐项加盖报名者公章。
(三)尽职调查
1.意向投资人可以随时自行尽职调查。
2.需要管理人提供尽职调查材料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签署保密协议并向管理人缴纳保密保证金壹佰万元。
3.(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经披露的事实,不再重复提供信息、资料。
(四)投资人的遴选
1.管理人将在(略)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略)
2.签署协议
投资人需在收到管理人的《确定投资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并向管理人支付人民币500万元投资保证金。确定的投资人无论以任何理由拒绝签署投资协议或未足额支付投资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即丧失投资人资格,管理人有权重新遴选投资人。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并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期应付投资款中等额抵扣。
投资协议签署后,(略)或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优化投资方案,但其后续优化的投资方案中的投资金额、付款期限不得劣于原投资方案,也不得放弃投资。否则,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收归为破产财产,不予退还,且视为该投资人自动放弃投资人资格。
五、其他
(一)缴纳保密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没有报名成功或最终没有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如没有违反保密协议中相关保密义务及其他违法情形的,管理人将在遴选投资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密保证金。
(二)如《重整计划(草案)》(略)债权人会议表决不通过,或者(略)中级人民法院不批准的,管理人将无息退还给投资人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三)意向投资人可随时联系管理人,管理人将在职责范围内提供协助,(略)及其资产项目的调查和了解。
特此公告
(略)管理人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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