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略)5万吨/年新吡啶碱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曲发
(略))有关要求,
(略)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项目代码:
(略)-
(略))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对项目能源消费情况、能效水平、用能工艺及节能管理措施等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5万吨/年吡啶碱生产装置、20万吨/年甲醛生产装置、8万吨/年乙醛生产装置以及配套的生产、存储、公用工程和环保处理等设施。
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36040.283吨标准煤(当量值)、44603.647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甲醛单位:
(略)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一)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
(二)要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健全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用能单位:
(略)
(三)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提出节能验收申请,若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予通过验收。
(四)其他要求按项目评审意见落实。
四、如项目建设地点:
(略)
五、请
(略)),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六、请
(略)发展改革委接文后,进一步加强用能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落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
(略)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6日
()DD000E;EE000E;FF000E;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孙荣华 |
![](/upload/replace/2024-01-22/20240122094522_zjPgkh.jpg) |
【联系电话】 |
18601025068 |
【客服微信】 |
1860102506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