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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交通安全及降噪环保设施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4-07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合肥段交通安全及降噪环保设施工程施工-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略)
(略):2024BFAGZ00482
招标(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4月03日
标段(包)名称:(略)
标段(包)编号:2024BFAGZ00482-1
(略)合肥段交通安全及降噪环保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叁仟贰佰柒拾叁万玖仟壹佰玖拾捌元伍角玖分((略).59元)
质量: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工期:24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刘庆钦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略)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略)场管理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略)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略)
2、项目名称:(略)
3、被异议人名称:(略)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2024年04月07日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中标候选人公示.pdf(略)上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pdf(略)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略)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略)合肥段交通安全及降噪环保设施工程施工-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略)
(略):2024BFAGZ00482
招标(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4月03日
标段(包)名称:(略)
标段(包)编号:2024BFAGZ00482-2
(略)合肥段交通安全及降噪环保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壹仟肆佰玖拾柒万肆仟陆佰陆拾叁元整((略).00元)
质量: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工期:24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刘庆钦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略)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略)场管理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略)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略)
2、项目名称:(略)
3、被异议人名称:(略)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2024年04月07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略)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略)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中标候选人公示.pdf(略)上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pdf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中标候选人公示.pdf(略)上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pdf(略)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略)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略)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略)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中标候选人公示.pdf(略)上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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