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公告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乌自然资告字[2024]05(标准地)号)乌自然资告字[2024]05(标准地)号2024年04月01日经乌审旗人民政府批准,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
(略)
年限:50年容积率:0.800≤建筑密度(%):40.000≤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略)
工业用地28935
投资强度:2250万元/公顷保证金:277.776
(略):
(略)BA0379
起始价:347.22万元加价幅度:28.93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4日挂牌结束时间:2024年05月09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5月07日到内蒙古
(略)获取:
(略)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5月07日到内蒙古
(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7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05月07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内蒙古
(略)地块:2024年04月24日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09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地块其它指标情况:(1)亩均税收:项目达产后年亩均税收3万元/亩。(2)亩均产值:80万元/亩。二、其它要求1.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苏里格经济
(略)管委会或人民政府签订《乌审旗工业用地“标准地”使用协议》,与乌审旗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乌审旗工业用地“标准地”使用协议》的约定使用土地。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乌审旗工业用地“标准地”使用协议》,出让人将依法解除《成交确认书》,竞得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竞得人应严格执行本地块的规划条件,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要求落实。竞得人须承诺在土地正式交付次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后两年内全部竣工,并按《乌审旗工业用地“标准地”使用协议》的约定办理竣工核验和达产复验。3.出让人依据投资建设协议的约定,对“标准地”分阶段办理不动产权证
八、联系方式:
(略)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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