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速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二期工程劳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高速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工程已具备施工劳务招标条件,
(略)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光伏电站建设工程主要由箱式变电站、太阳能电池方阵及支架、组串式逆变器等组成、场站安全隔离防护措施等组成,光伏组件原则上使用不低于550Wp的光伏组件,且尽量考虑新型大功
率组件。
2.2招标内容:天津高速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工程一标段及二标段劳务分包。
2.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光伏一标段:京秦高速别山收费站、唐廊高速岳龙收费站、
(略)收费站、
(略)基础施工、设备的安装、改造、调试及其他所有相关工作
光伏二标段:塘承高速新安镇收费站、塘承高速宁河
(略)、京秦高速白涧收费站、
(略)基础施工、设备的安装、改造、调试及其他所有相关工作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10日;并满足甲方对各单位: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铁三局劳务准入资格。中铁三局“红名单”分包企业、合格分包名录中不同等级分包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红名单”、高等级分包企业。
3.2投标人需具备承担分包任务的相应资质,完整提供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有效证件,未“三证合一”的还应
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具有良好的信誉、业绩,并应出具近三年内施工类似工程的业绩材料。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机具)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并提供相应有效证书。
3.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
(略)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不满3年的、列入中铁三局关注类供方清单的或在中铁三局有不良行为历史的被限制交易的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7曾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企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得参与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获取:
(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
4.3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恕不提供纸质印刷版。
4.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0元;投标保证金在分包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
人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线下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14时至14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提前递交、滞后递交、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均不予受理。
5.2招标人:
(略)
5.3地点:
(略)
标会之前签到参加。
6.招标地点:
(略)
招标监督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子邮件:
(略)@163.com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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