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沙湾四道河子镇玛河以北440亩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及其他有形资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沙湾四道河子镇玛河以北440亩国有农用地租赁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及其他有形资产的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6日11时至2024年5月7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https://
(略)?spm=a213
(略).3180.12a91319mi7fpG)现公告如下:标的物为沙湾四道河子镇玛河以北440亩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及其他有形资产,标的物位于沙湾四道河子镇玛河以北,土地用途:农用地;宗地呈四边形,形状基本规则,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宗地终止日期为2037年1月18日。地上有附属设施:水泥硬化地面(包括房屋约7亩多),房屋多间(房屋建造较好),带围栏院子,有一台2010年1月出厂的拖拉机,电力设施到地头,变压器两台,灌溉机井两口(带相关设备,
(略)),农田内全部都种植有小树,因无人管理,种植小树多已枯死,
(略)。机器设备有:泰鸿TH804-3拖拉机(红)(露天停放多年,需整备之后才能使用)、拖拉机(绿)(露天停放多年,座椅陈旧)、拖拉机挂斗(露天停放多年,车身陈旧)。
注:(1)根据塔
(略)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
(略)-qa-jump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
(略)(略)柳主任
(略)韦助理淘宝技术咨询:
(略)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cn)”上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4月4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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