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马汉台黄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标段一

所属地区:青海 - 海南 发布日期:2024-04-03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马汉台黄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马汉台黄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海南藏族自治州水利局以南水许可决【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共和县水利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共和县水利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鹏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共和县

(2)招标范围:(1)泵站:托勒台一、二级泵站泵房及配电室内加设2.5Kw柜式空调合计9台,轴流风机共10台,应急浮船泵站 315Kw电机1台、电动闸阀2套。托勒台五、六、七级泵站泵房屋面防水处理 360.74 m2,对托勒台五、六、七级提灌站前池防护栏进行更换,修建φ50钢管护栏 122m。 (2)干渠:对托勒台村干渠损毀段进行改造,长2.0km,改造节制分水闸11座、退水闸1座、便桥6座;对六、七级泵站连接干渠损毁段改造,长30m,并恢复现状溢流口1座,便桥1座;对七台村干渠损坏分水闸进行维修改造,节制分水闸6座。 (3)支渠:对委曲村支渠进行改造,长1025m,改造节制分水闸11座、跌水1座、便桥2 座;对七台村2支渠土渠进行衬砌,长395m,改造节制分水闸4座、跌水1座、便桥1座;对七台村 7支渠损毁段渠道维修改造,长714m,改造节制分水闸5座、便桥4座:更换下合乐寺一支渠压力管道200m:增设斗渠量水堰70座。 (4)截洪渠:对托勒台二级提灌站压力管道跨沟处修建截洪渠,长219m:对压力钢管排架基础进行防护,防护面积 443 m2。 (5)管理房:对托勒合五、六、七级提灌站管理房进行维修改造,单座管理房建筑面积 26.73 m2,层高 3.0m。 (6)信息化:增设支渠量测水设施 11套。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9895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马汉台黄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标段一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3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

建设内容:(1)泵站:托勒台一、二级泵站泵房及配电室内加设2.5Kw柜式空调合计9台,轴流风机共10台,应急浮船泵站 315Kw电机1台、电动闸阀2套。托勒台五、六、七级泵站泵房屋面防水处理 360.74 m2,对托勒台五、六、七级提灌站前池防护栏进行更换,修建φ50钢管护栏 122m。 (2)干渠:对托勒台村干渠损毀段进行改造,长2.0km,改造节制分水闸11座、退水闸1座、便桥6座;对六、七级泵站连接干渠损毁段改造,长30m,并恢复现状溢流口1座,便桥1座;对七台村干渠损坏分水闸进行维修改造,节制分水闸6座。 (3)支渠:对委曲村支渠进行改造,长1025m,改造节制分水闸11座、跌水1座、便桥2 座;对七台村2支渠土渠进行衬砌,长395m,改造节制分水闸4座、跌水1座、便桥1座;对七台村 7支渠损毁段渠道维修改造,长714m,改造节制分水闸5座、便桥4座:更换下合乐寺一支渠压力管道200m:增设斗渠量水堰70座。 (4)截洪渠:对托勒台二级提灌站压力管道跨沟处修建截洪渠,长219m:对压力钢管排架基础进行防护,防护面积 443 m2。 (5)管理房:对托勒合五、六、七级提灌站管理房进行维修改造,单座管理房建筑面积 26.73 m2,层高 3.0m。 (6)信息化:增设支渠量测水设施 11套。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9895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4月04日00:00时至2024年04月08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5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州开标室一(地址: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城北新区青海银行东侧)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共和县水利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共和县水利局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4-8516144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共和县水利工程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鹏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写字楼11613室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董晓涛

电 话:0974-8516144

电 话:0971-8139169

传 真:

传 真:

2024年04月03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