圩田南横河(大安竖河—团结河)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圩田南横河(大安竖河—团结河)工程(项目名称: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
(略)
(2)工程规模:河道总长约1535米,按标准段口宽25米,投资估算1800万元。
(3)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4)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
(略)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略)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
(略)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①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略)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招标文件获取:
(略)
4.2招标文件获取:
(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是指:
(略)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R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人:
(略)
刘工
联系人:
(略)
庄卫韦
电话:
(略)9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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