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新建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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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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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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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略)投入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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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面积约1000m2,各类专业检测分析仪器设备100余台,专业技术人员20余人,主要进行环境检测分析,并配套、依托其他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环保措施:①项目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机浓水、检测剩余水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略)。经沌口污水处理厂中处理。
②项目设置集气罩,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气体,经集气罩收集,由风机抽排至排气管,
(略)顶,由一套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30m)高空排放。废气集中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少量未被捕集的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③风机噪声具有短暂性和间歇性特点,且随着操作的停止而消失;将项目空调外机设置在室内,采用墙体隔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噪。
④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实验耗材、实验废液、实验废品、废活性炭:委托黄冈TCl
(略)处置。废反渗透膜:本项目纯水机需要定期更换反渗透膜,约每年更换一次,交厂家回收。
公示时间:2024年03月31日至2024年4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略)新建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略)珺腾实验室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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