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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所涉及机器设备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3-29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
更新时间:2024/03/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略)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略)拟转让资产所涉及机器设备转让底价(万元)33.6
挂牌日期(略)挂牌截止日期(略)
资产概述机器设备类资产共计10台,(略)(略)、激光追踪仪、工控机等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标的状态闲置
(略)详见项目挂牌明细表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略)
购置日期成新率/
其他说明暂无
资产地图位置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略)
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否
价款支付方式:(略)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转让标的以整体方式:(略)
2.转让底价含税,成交后转让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
2.1如受让方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营业执照及开票资料。转让方开具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如受让方为自然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转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占用、抵押、质押、担保和租赁等情况。
4.本次转让标的以转让交易信息公告期间现场勘验的资产现状为准。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踏勘现场,转让方不对本次处置的资产现状价值做出任何承诺。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其对实际资产无异议。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
5.意向受让方应于交易前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来源、瑕疵和风险等(包括上述已披露瑕疵和风险及其他一切未披露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作补偿或赔偿。
6.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数量、用途和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仅以现状转让标的资产,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缺陷、使用缺陷等任何瑕疵均与转让方无关。
7.本项目设备涉及的拆装、运输、现场恢复等相关费用须由受让方承担。
8.转让方按现状交付,(略)所在处自提,拆除、现场恢复、运输、安装、运行等所有费用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9.标的资产存放地点:(略)
看样时间安排为项目信息公告期间(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略)
10.《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略)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略)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7万元(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略)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略)
2.(略)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开户银行:(略)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略)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略)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略)络竞价方式:(略)
5.(略)出具交易凭证前,(略)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略)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R2023GD(略)-5+资金用途”。
5.(略)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01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略)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略)审查,(略)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本次交易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4.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5.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6.转让方和受让方以标的资产现状交易,受让方通过标的资产转让的交易信息公告期间的现场勘验自行对标的资产情况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结构、性能、价值及资产的其他情况。受让方放弃对标的资产的现场勘验及尽职调查并不影响其承担上述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
7.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标的资产有关运输的许可文件(如需)。如标的资产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风险,如被检查、被扣押或不被允许搬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本次转让资产,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合法处置,转让方对《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可能作其他用途所发生的安全问题、质量问题概不负责。
9.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相互配合,(略)出具的本合同项下的标的资产的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受让方从交接之日起负责标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保管标的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略)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略)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
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
(略)上报名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略)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略)
(略)账号:(略)(略)开户行:(略)支行转账备注:+保证金
保证内容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略)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略)
转让方基本情况
(略)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略)
法定代表人纪学成注册资本(万元)109082.89人民币
(略)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略)MA59B69Q00经营规模小型
内部决策情况总经理:(略)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略)
(略)批准文件类型总经理:(略)
批准日期(略)批准文件名称:(略)
经办人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略)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略)
(略)址https://(略)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