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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统计综合调查队购置公务车竞价采购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3-29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3/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统计综合调查队购置公务车竞价采购竞价公告

项目概况
(略)(略)统计综合调查队购置公务车竞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及附件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BACG(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元):180000.00
5.最高限价(元):180000.00
6.采购需求:
(略)
品目
数量
竞价类型
预算金额(元)
PLAN-(略)(略)009
轿车
1
竞价采购
180000.00
注意事项:
采购进口产品的,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7.交货期、交货地点:(略)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四、应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04月06日09:00前(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2024年03月29日12:01至2024年04月06日09:00
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投标响应。(略)(略))下载本项目的竞价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竞价,(略)(略)(略))网上报名,(略)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略)(略))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请点击),并前(略)前台(咨询电话:(略)5、(略)6、(略)(略)用户,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竞价文件的下载。
(2)答疑。投标供应商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略)网((略))→“(略)(略)(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
(3)报价。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上传应答文件,并可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略)(略)(略))网上报名,(略)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竞价报价】”。
(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略)
(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略)
(6)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人:(略)
2.时间安排
(1)投标响应开始时间:2024年03月29日12:01(投标响应报价开始时间即为公告开始时间和供应商提问开始时间)
(2)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00:00
(3)采购人:(略)
(4)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6日09:00
(5)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6日09:00
(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
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
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交货期等要求。
3.本竞价文件格式适用于普通公务用车的竞价。普通公务用车竞价可以推荐至少1个品牌竞价采购,也可以不推荐品牌竞价采购。
4.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
(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政府采购计划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
5.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略)
6.除进口产品外,竞价文件中不得设定要求提供代理证书、制造商对项目的特定授权或者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等类似于特定授权形式的其他供应商资质要求。
(三)竞价成交原则
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且对本项目进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由采购人:(略)
3.诚信处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的供应商在其报价的基础上上浮不少于10%。
(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
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1.报价总价超过政府采购计划中的财政总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财政计划中对应的单项预算。
2.推荐品牌竞价的,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品牌不在推荐品牌范围内。
3.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的。
4.供应商响应的交货期长于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约定的交货期要求。
5.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公告中约定的服务要求。
6.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约定的技术要求。
7.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
8.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
9.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
10.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或分项报价表的。
(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
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
2.项目竞价失败:若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如有效供应商仍不少于3家,则由报价次低的有效供应商替补成交,否则应当重新采购。
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但因情况紧急,重新组织采购不能满足采购人:(略)
按以上两个条款确定替补成交供应商的,将替补成交供应商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新的成交供应商;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替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5.供应商竞价截止后撤销其竞价,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略)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
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略)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
7.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略)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略)
8.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应答文件按照《(略)文)要求,分为信息公开部分与非公开部分。(略)公布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六)质疑及其处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略)
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略)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略)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要求,(略)(略))提出质疑。
(七)合同履约
1.鼓励采购人:(略)
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略)
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4.采购人:(略)
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略)
6.《深圳经(略)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略)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略)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略)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略)
(八)重要提示
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略)(略))网((略)),(略)站公布的与本次竞价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略)
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
4.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凭借项目中标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订单融资服务,(略)(从【(略)】点击【(略)】)。相关政策法规参阅(略)(略)信息公开栏目。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竞价应答文件模板:详见附件



(略)(略)统计综合调查队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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